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观点】韩愈:长期看好科技股,短线不要轻易抄底

量化热点股 来源:量化热点股 19-09-29 14:35

嘉宾:韩愈、千叶

【嘉宾观点】

韩愈:指数纯粹从上证指数的角度来说,已经进入了假日模式,所以大家要关注的可以是指数的点位在什么区间范围内波动。节假日前指数按以往历史经验,最小的波动点位是11点,最大的波动点位在15、16点左右,节假日前几天行情大概波动幅度就那么大。但是今天盘面的看点不在主板,而是创业板,创业板最应该拿出来着重讨论的就是“一只猪”温氏股份。昨日猪肉板块的温氏股份牧原股份都跌幅巨大,而今天都反弹上涨很多。温氏股份是创业板权重最大的股票,摸清温氏走势就能搞清未来创业板的波动规律和格局(文末有干货和福利)

【观点】韩愈:长期看好科技股,短线不要轻易抄底

 韩愈解读大盘行情

韩愈:这几日大盘就是非常经典的教科书级别的调整,一直说赚钱效应最明显的一定是盘中指数大震荡的阶段,这几天指数没有震荡,但是半导体5G等科技股板块集体大震荡,也就代表结构性牛市中科技股进入阶段性头部。现在指数两级分化明显,如果二、三季度没有选对科技股,实际上赚钱效应很不明显。现在关心的问题是目前科技股行情是不是到顶部了,科技股中龙头股的强者恒强能够持续多久,以及国庆节后什么板块能够成为黑马,下一个主线是什么。

【观点】韩愈:长期看好科技股,短线不要轻易抄底

 千叶解读科技股

千叶:距离科技股行情上涨到头还早得很,目前只不过是一波科技股的回调修正,但是现在谈抄底也是言之过早不理智。科技股前段时间涨势很好,但是真的能和大盘逆市而行的概率也很小。现在大方向来看,大盘的趋势行情有些不利,而且科技股也涨得过高需要做修正。从5G板块概念指数来看,只不过刚刚突破前高,需要做一个修正,行情还远远没有结束。5G板块指数利用十字星突破,实际上不是好现象,说明上涨动力暂时不足。长期来看依旧看好科技股,但是短线来说现在不是好的入场时间,还要继续修正等待获利了结盘离场有资金重新进入,短线对大盘也信心不足。

【观点】韩愈:长期看好科技股,短线不要轻易抄底

【观点】韩愈:长期看好科技股,短线不要轻易抄底

【干货技巧】

       在我们日常分析中,会看到对于大盘走势的分析中会有技术性调整到位。那么怎么样才是技术性调整到位。技术分析依据的就是现在行情所走出的所有数据,如果技术上调整好了,是不是就可以介入了。

  技术性调整到位包括两个:大盘和个股。大盘虽然反应80%的股票走势,但是还是有一部分股票会先于大盘调整到位。大势调整在技术上表现就是在一轮上涨行情之后回落,这时候的技术指标都已经非常钝化,需要有新的上涨力量来修正。其实调整到位很好找,就是调到重要的支撑位置获得支撑,重新具备上涨的条件。比如MACD在高位死叉钝化,又出现金叉,这时候指数或者股票又在调整后出现支撑、成交量在缩量之后温和放大,就是我们常说的技术性调整到位。下面是大盘日线。

      在大势没有什么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看个股。这时候我们可以看短周期。5分钟、15分钟、30分钟、60分钟的MACD加上日线的MACD一块,此时周期越长的走势向上最好。长周期的决定短周期,短周期的变化影响长周期。15分钟、30分钟可以用来看短期,这两者走好,看量能的配合,配合好就可以拉动长周期。

1、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市场走势的一种描述,不是推荐。

2、点掌资本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

3、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点掌资本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责任编辑:陈峻耀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