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赢在分时起爆点,让您轻松捉涨停---赢在分时起爆点,让您轻松捉涨停

贺俊喜 来源:贺俊喜 19-11-01 16:52


赢在分时起爆点,让您轻松捉涨停

新课程介绍及订阅地址:http://njdx.aniu.tv/live/details/id/79109.shtml

阿牛直播

打造低价优质课,让学习成本降下来

别处学一套还是三节二节,来闪电这里学12节----浓缩的都是精华,超值的

主要学习集合竞价中主力流露出的一些信息,通过其在9.15-9.25分的诱多与诱空性的挂单,撤单,打压,超大量比,首单姿态等特殊的盘口语言。并结合个股形态,量价,筹码,趋势,主力行为来找到当天最有可能快速涨停的个股,然后再通过一些密码技巧进行合理的捕捉,从而达到快速捉涨停的目的

浓缩的都是精华,原来的13节为了适应章节要求我把二讲并为一讲缩为六节课,大容量,小价格,钻石品,白菜价,让人人都能学的起名家教程。原大纲如下:

1:集合竞价分时走势密码

2:集合竞价藏有涨停密码

3:分时图时间涨停密码

4:分时图实战技巧---开盘实战解密

5:分时图实战技巧---收盘实战解密

6:揭露集合竞价里的秘密

7:涨停板的分时特征上

8:涨停板的分时特征下

9:分时生命线异动捉涨停

10:分时突破异动涨停技术

11:分时标志线突破捉涨停

12:分时中竞价图的秘密上

13:分时中竞价图的秘密下

------------------------------------------------------------------------------------------------------------------------

盘面概述

今天大盘在半年线附近止跌,随后在权重及蓝筹的带动下反T,沪指向上挑战30日均线。北上资金大举扫货,权重板块表现出色,银行家电两大板块护盘明显,科技股有有所回暖,市场人气有所恢复。量能较前一天稍有放大,但仍显不足,指数运行机制在三角形整理的区域之内,距上边突破仅一点距离,能否突破还得看下周了

闲聊看市

昨天的的文章中笔者说道:“从支撑上分析,所谓的缩量来到重点位处并没有实现,所以半年线的支撑仍然是值的怀疑的,并且不要去轻易相信的,除非看清楚了的确是权重也出手了,利好也有了,量也有了,热点也有了,那时再行动不晚。”

果然是由于权重股的护盘后,消费类蓝筹的上涨才带动了市场的中科技股的回暖,今天的任务中午就说了是先打击空方人气,逐步收复市场看多的热情。上证指数暂时突破了20天线,但受到形态上边线的压力而没有冲过去。K线出现一阳多线的转折,但量能仍然不理想,如果周未没有利好,下周仍然是多震荡纠结的行情。

反观深成指,虽然量能不足,但是明显的强于沪指。并再次恢复均线多头,指标也趋向于上涨,所以深成指暂时也就成了市场能否突围成功回归上涨的指数风向标了。下周如果能带量突破9900点的话,有望在题材股及科技股的带动下开始反弹。否则仍然有震荡整理并下行的可能;在行情仍然不特别明朗的情况下宁可错过也不做错。因为错过的成本比做错的成本要小的多的多的多。

后市策略

指数处于多空转折不明的阶段,所以仍然需要进一步观察其有效的指标出现。下周是变盘的一周;成败在周一二,如果沪指再次突破三角形上边站上了2980点。可以试着做多。同时关注深成成指的补量情况,当然如果出现大的利好也有利于短线的修复,但跳空过高市场反映过于激烈就又的担心回吐。总之慢人一步,精准出击吧。

贺老师警言

炒股的代价不仅是金钱还有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炒股付出大量时间后还不一定能赚钱!选择克隆投资高手的交易,既省去了选股、复盘、交易,又能实现远超普通投资者水平的收益,何乐而不为?

我是贺俊喜,原创不易,你的点赞、转发、留言都是对我的鼓励,感谢你!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