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股市早参 来源:股市早参 19-11-05 15:25

嘉宾:刘彬、黄岑栋

【嘉宾观点】

黄岑栋:对于十一月行情的观点就是,上涨空间有限,同样下跌空间也很小。首先说说上涨空间有限的原因。对于当前大盘最大的制约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货币政策,近期的物价以猪肉为代表在不断创新高,现在猪肉价格就算同比涨幅超过100%,以现在猪肉价格计算十一月的CPI是4%,而到春节前可能进一步上升到5%以上。因此CPI快速上涨的背景下,对于央行想实施进一步宽松的货币政策是一定会有掣肘的。今天可以关注央行4050的MLF到期,央行是否会续做,并且央行是否会降低利率去续做,这会影响今天的大盘。另一个制约大盘的因素就是资金面,十一月有一部分增量资金,就是MSCI从15%扩容到20%,根据测算会带来增量资金493亿。这是一件利好,但是目前国内机构的仓位普遍比较高,以公募为例三季度末的仓位已经恢复到一季度末市场3288点附近的水平。同时在IPO加速和大小非解禁的背景下,整体的资金面会比较紧张。加上大家预期十二月前资金会提前获利了结,也会进一步导致资金面匮乏,制约十一月大盘的上涨幅度。因此预期十一月市场向上空间不大,除非有重大利好,改变市场的风险偏好。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黄岑栋解读十一月行情

黄岑栋:我们认为市场的下跌空间也有限,同样也有几方面原因。首先是整体经济的基本面,虽然九月的整体PMI数据不太理想,出现一定的回落,但是如果看财新PMI实际上是上升的,并且连续4个月在50.0以上,说明整体经济结构正在转型,正在变好。现在中小企业整体的盈利环境可能甚至比大型企业更好,因为受惠于减税降费的政策。因此经济是具备一定的韧性的。其次,再看上市公司的财报,实际上对比三季报和半年报波动幅度不大,还是比较平稳的,关键就看四季度。大家应该记得去年的四季度很多公司纷纷计提商誉减值,所以去年四季度的财报相对比较难看,因此今年哪怕减少亏损略微盈利,四季度的财报同比都会有比较大的增长。所以四季度的财报会对大盘起到支撑作用。第三,财政政策会比较积极,地方专项债可能会提前发行,也是有利于改变经济基本面的。第四点就是汇率方面,近期汇率比较稳定,如果中美达成贸易协定,根据测算汇率有望回到6.9附近,也会对指数有一定的利好。综上所述,十一月指数上涨空间不大,同时下行空间很小,上方空间在3050-3150附近,下方支撑在2850之上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刘彬分享天然气板块操作技巧

刘彬:近期天然气板块上涨,实际上每年的11月北方开始供暖后,天然气就会有所表现。再从期货角度来看,天然气价格从2元涨到2.8元,上涨幅度40%。可以将天然气板块相关个股和天然气对标,如果个股上涨幅度不足40%,说明暂时还是被低估的依旧有上涨空间,如果涨幅已经超过40%就看基本面能否支撑,要注意一定的风险。在四季度基本面看好天然气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布局一部分天然气板块股票,等待第二波上涨。炒股票最重要的是成本优势要找到好的买点,买点正确总能盈利,只是赚多赚钱问题。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干货技巧】

四季度板块题材方向

黄岑栋:近期从操作角度来看,有三个方向值得关注。第一个方向,现在应该以金融资产为主要标的。金融资产中未来比较看好银行整体的表现,银行股本身的估值偏低,同时业绩增长稳定以及未来财务方面的改变,很可能吸引基金进行配置。第二个方向就是科技股,其中最确定的就是华为、苹果5G手机产业链的公司。第三个关注方向就是涨价题材,例如近期的天然气板块,还有已将涨价一年的猪肉板块以及鸡肉等板块的个股还会有一定的持续。

【精选福利】

冬季来临,周期性板块开始启动,根据嘉宾老师观点,精选供气供暖板块三只金股。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扫描下方二维码就可获得,仅限前30名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1、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市场走势的一种描述,不是推荐。

2、点掌资本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

3、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你不赞我不赞,手中股票怎么办!

你一点我一点,明天股票十个点!

【观点】刘彬:十一月行情不用慌,3050有望!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