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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评:它不断创新低,带来什么启示?

核心策略:继续底仓观望,继续耐心等待!

今日观点:重点关注变色龙板块和市场整体量能!

昨天的双十一购物节天猫最终的成交金额2684亿,比预期的2500亿略有增加,但是从近年来的增速看,是有明显减缓的。资金越大增长的速度也会越慢,大到一定程度就不再追求速度,而是追求质量。我们国家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令世界瞩目,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增速放缓也是正常现象,所以我们更该把对速度的关注,转向对质量的关注,建设完善健全的制度,保持稳定的发展而不是高速的发展。

夯实基础是为了飞的更高,走的更远!对于散户股民来说,进入股市最先听到的就是那句“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但是大家对于股市的风险都有哪些却一无所知,对于须要谨慎的思想是什么也一无所知!大家都知道常说的那句“不会游泳就下海”是当前股民的真实写照!炒股是系统工程,就要系统的去学习,从理论到实践,再到实战。只有确保了能保护好本金,能大概率获利了,才是真正入市的时机。很多人,书不看,优秀的软件不买,却到处打探消息,这里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了!

还有两周的就是11月26日,MSCI 的第 3次扩容将有望带来约 2200亿元增量资金,同时北上资金已经连续多日净流入,总规模在不断扩大。按照轮回理论,即便这里不是一个很好的短线介入机会,但也绝不是一个长线应该害怕的位置。从周线上看,沪指的收敛三角形形态也越发接近尾端。按照此前的指导,大家现在仓位是适合的,技术水平过硬的学员可以继续高抛低吸,稍差些的就继续登录【王者点金】软件中的学院,去夯实自己的基础。

今天上午沪指和创业板指都延续昨天的低开低走,继续向下寻找支撑。按照【王者点金】软件中趋势点金技术指标来看,这里并不适合进行参与。新股民总有每天都要操作的错误观念,一天不动手动脚的就心里痒痒;现在跟随老师时间久一些的学员都知道“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会空仓的是祖师爷”,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空仓或者小仓位跟随保持盘感的情形时间占比提高,才说明一个股民真正的走向成熟了!在碎片课中提到了对大市值石油不断创新低的看法,要认真理解和体会它与盘面走势的关联性!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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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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