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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F基金胎动,基民再也不用担心被基金公司忽悠了

点掌发布 来源:点掌发布 16-06-20 11:27

澎湃新闻

记者 吴月霞


所谓基金中基金是指以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中的基金(FOF)终于胎动。

                                                                                FOF基金胎动,基民再也不用担心被基金公司忽悠了                                             

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基金中基金是指以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买一个基金,买到一揽子基金。
“在监管机构大力支持,政策面暖风频吹的背景下,社保等长期资金正跃跃欲试,机构时代即将来临,加上国内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居民财富配置需求不断增长,FOHF和MOM基金发展潜力巨大。” 提及目前私募FOF的发展现状,上海量化投资管理中心执行合伙人毛羽预计,未来20年,国内FOF和MOM基金管理规模将超过6万亿元。
FOF基金帮你优选基金,听起来很不错。不过业内质疑的是,FOF也是由人来管理,如何做到靠谱的业绩,战胜市场,同样面临问题。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看来,老百姓通过FOF持有基金,一是排雷,二是避免被忽悠,三是组合一下。


不能买分级基金
《指引》规定,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份额的,为FOF。
《指引》要求,FOF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该FOF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FOF。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持有基金的,可以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指引》要求,FOF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证监会另行规定的除外。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是指分级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FOF投资其他基金的,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应当高于1亿元。
双重收费怎么破
作为基金中的基金,FOF怎么收费也是一大关注焦点。
为了避免双重收费,《指引》规定:
一是FOF的管理人对FOF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在FOF层面不得收取管理费。
二是FOF的托管人
对FOF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得收取托管费。
三是FOF的管理人运用FOF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管理人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FOF的挑战


一、FOF基金PK股基
FOF基金真的能够大幅战胜市场吗?不尽然。
国内FOF市场尚处于初步阶段,当前国内市场上的FOF主要包括私募基金FOF以及券商集合理财FOF。
以券商系FOF为例,有数据统计,过去一年,30只券商FOF平均亏损达到25%,和偏股型基金相比,整体不存在超额收益,其中有两只FOF亏损超过40%。
毛羽告诉澎湃闻记者, 不同的基金风格多样,但并不是随便挑几个基金放在一起就叫FOF。有的基金与另外的基金配合起来会增加收益,同时也会增加上下波动性,这样的基金业绩像过山车一样,回撤会更大。

FOF基金胎动,基民再也不用担心被基金公司忽悠了

二、FOF投资中长期化
在机构人士看来,FOF绝非一个追求超高收益的投资组合,从机构剔除分级基金就能看出监管导向。
胡立峰认为, FOF更多的是一个简单、稳定、可靠的中长期配置工具,是对在销售机构长期持有基金的投资者服务的工具化,也是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间接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服务的工具化。
“FOF基金所做的并不仅是把资金投出去,还要对标的的主要收益、来源做好分析及排名,并对不同策略的风险点进行测算,以及择时调整资金配置。不同策略的配比需要更加适应市场的变化,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毛羽表示,这需要一套强大的后台技术,也是基于FOF组合的量化理论。
三、FOF的未来发展
提及未来的发展,毛羽认为空间巨大。因为它是通过一种投资管理的模式来链接更多投资管理的能力,研究的能力,风险控制的能力,交易的能力。同时,从市场方面讲,通过FOF也可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帮助监管。并且,从资金来源方面看,最好是机构的钱,相对长期的钱,长期的钱比较稳定,有利于实现稳定理性投资、客观决策,避免短期思维、追涨杀跌,进而有助于平滑整个金融市场的波动。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认为,FOF虽然是以产品形态出现,但不仅仅是产品,而更多是基金销售、基金咨询与投顾(动嘴,即咨询服务)、基金账户管理(动手,即代客操作)的自然延伸与升级升华。基金销售、基金投顾、基金账户管理、FOF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业态或者生态。对FOF,不仅视为是产品,而且视为基金销售、基金配置、基金咨询的替代升级行为。
“总之,FOF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管理者,投资者及监管人都还有个摸索和适应的时期,但是,好与坏,两年之后,就会见到效果。市场各方都应该对这一新生事物有宽容的的态度,待之以平常心。”毛羽坦言。

原文链接: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8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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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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