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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冲高回落,反弹尚未结束

郭辉 来源:郭辉 19-11-14 15:54

昨日复盘:

       昨天预判今天反弹,今天指数略微高开后探底回升,收小阳线。

操作策略:

       消息层面,今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10月核心CPI是1.5%,1—10月核心CPI是1.7%,均与前期持平,仍控制在预定目标之内。随着猪肉生产的恢复以及猪肉价格的回落,未来CPI的回落预期也将带来政策宽松的预期。另外,中国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各项数据都低于预期。

       盘面上,市场有企稳倾向,但并没有决胜出明显热点,北上资金这几天卖出上证股票较多,买入深市股票多些。弱势震荡行情中,主要围绕几个妖股在折腾,宝鼎科技、九鼎新材、当代东方等等,耳机方向漫步者共达电声交替上涨。隔夜利好的基建相关,交建股份并没有封死二板,高度或有限了。盘中5G区块链等算是轮动性质。市场向下空间有限,向上力道不足,继续震荡。

       技术层面,沪指在2900点震荡三天,点位虽然不上不下,但日线指标在逐步调低,部分指标开始向上拐头。如果这个位置继续反弹,那么关键点位要看2962点缺口的压制,如果反弹受阻于缺口,则再次向下的目标可能直奔年线,如果能顺利补缺,则继续在2900—3050点之间箱体震荡。总体来说,目前日线形态尚未修复,短中期均线交叉混乱,指数周线与月线稍微偏空,年内主旋律是边走边看,难有大机会。短线看,沪指30分钟和60分钟线指标运行到中高位置,明天有冲高回落可能,但回落幅度不大。

研报精选:

利安隆

       高分子材料抗老助剂龙头,业绩高速增长。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和技术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抗氧化剂、光稳定剂和整体解决方案产品(U-PACK),下游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纤维、涂料、胶黏剂等各领域。凭借高性价比的产品和72小时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公司与巴斯夫、DSM、万华化学金发科技等国内外高分子行业巨头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份额持续提升。产品在下游客户的持续放量成就公司高成长性,2011-2018年营业收入CAGR 28.2%,归母净利润CAGR 38.5%,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34亿元,同比增长26.9%;实现归母净利润2.19亿元,同比增长47.9%。

       全系列抗老化助剂供应商,收购凯亚化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望持续超预期。公司2019年6月完成凯亚化工收购,完善了受阻胺类光稳定剂(HALS)方向的产品序列,实现了抗老化助剂全系列产品覆盖。公司依靠采取“自产+外购”模式进行生产安排,集中产能生产高附加值、高客户粘性的优势产品,有利于提前锁定客户需求并在产业链中占据优势地位。抗氧化剂和光稳定剂的持续扩产使得公司可有效减少产线切换生产的次数,提升规模效应,减少外购比例,从而持续提高盈利能力。而成功收购凯亚化工,使得在增厚公司业绩同时,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 1+1>2”的整合效应。凯亚化工承诺2019-21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6000、7000万元,实际有望不断超预期。

       盈利预测与估值:公司是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全系列供应商,凭借高性价比的产品和72小时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在国内外高分子行业巨头的份额正在不断提升,带动产品持续放量。预计公司2019-21年归母净利润3.23、4.45、5.85亿元,EPS 1.58、2.17、2.86元,PE 22X、16X、12X。

形态选股:

美格智能(002881),华新水泥(600801),航天信息(600271),中科曙光(6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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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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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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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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