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近期市场上炒作的国家级大赛是真是假呢?

马金子 来源:马金子 16-07-03 17:46

近期市场上炒作的国家级大赛是真是假呢?

国家级的大赛5万元资金起步,奖励就5万元,还加国家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的授予“全国技术人才”这个靠谱吗

时间

选手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至8月31日

选手比赛时间:2016年 7月1日至9月30日

选手决赛时间:10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想参赛的可以跟帖留言,亚军全程指导做单,

三、竞赛细则

(一)参赛者职业及竞赛方式

本届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为从事黄金白银投资相关职业者,以及对黄金白银期货感兴趣的投资者。本次竞赛全部采用实盘操作与理论考试的考核方式,分预赛为实盘操作、决赛为理论考试两个阶段进行。通过预赛,按照成绩排名,将选取一定比例的选手参加决赛。

(二)参赛须知及竞赛细则

1.本届大赛为期货交易比赛,分为实盘操作与理论考试两部分,参赛者自行交易,自负盈亏,一切交易均须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指定交易商(期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2.本届大赛组委会由中国黄金协会、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日报》及本届大赛指定交易商等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

3.本届大赛参赛选手为各级别的中国黄金投资分析师,以及对贵金属期货交易感兴趣的投资者。

4.指定交易商是作为本届大赛协办方的期货公司,参赛者必须通过指定交易商报名、参赛。

5.本届大赛最低参赛权益(参赛日的上日权益+当日入金)不低于5万元(含持仓)人民币,上不封顶。

6.比赛期间参赛账户可以出入金,但出金当日的当日权益低于5万元时,自动退出比赛。

7.参赛账户在本届大赛结束时的单位累计净值小于1.1,不得参加本届大赛任何奖项的评定。

  8.一个参赛者只允许有一个账户进行比赛。

9.比赛最后一天,参赛者可以继续保留持仓,当日权益按照收盘价计算,并以此计算成绩进行排名。

10.为保证比赛成绩的公正,参赛者的交易、比赛成绩需接受大赛组委会、审核委员会及整个市场的审核监督。

11.大赛审核委员会确定参赛选手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发现指定交易商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指定交易商资格并在黄金投资分析师网站公示,该指定交易商名下的所有参赛者亦全部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指定交易商承担。

12.本次大赛账户品种仅为贵金属品种,包括黄金、白银两种。

 

四、奖项设置以及排名方法

(一)奖项设置

1.实物奖励:

奖项

奖金

获奖规则

特等奖

(1名)

5万元现金或等值实物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

一等奖

(1名)

2万元现金或等值实物

综合成绩排名第2名。

二等奖

(1名)

1万现金或等值实物

综合成绩排名第3名。

三等奖

(12名)

5000元现金或等值实物

综合成绩排名第4至15名。

优秀选手奖

(15名)

1000元现金或等值实物

综合成绩排名第16至30名。

2.国家荣誉称号、职业资格奖励:

(1)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至三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将纳入2018年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表彰计划,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并可免费参加技师(中级黄金投资分析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及鉴定,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免费参加高级技师(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及鉴定;

(2)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排名第四至十五名的选手,经核准后,将授予“全国黄金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助理级黄金投资分析师)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免费参加技师(中级黄金投资分析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及鉴定。

(3)对获得决赛综合成绩排名第十六至三十名的选手,经核准后,将授予“黄金投资分析师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荣誉称号。

(二)排名方法

本届竞赛为贵金属期货交易比赛,分为实盘操作与理论考试两部分,实盘操作考核成绩占85%,理论考试成绩占15%。

排名方式

计算方法

综合分最高

综合分=理论成绩*15%+单位累计净值得分*55%+回撤率得分*20%+累计净利润得分*10%

 

1.累计净值的计算方法

P=P1*P2*P3.....*Pn

其中P为累计净值

Pn为当日净值

Pn的计算按(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的值分三种情况:

(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0,出金按盘后,入金按盘前:

当日净值=(当日权益+当日出金)/(上日权益+当日入金)。

(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0,当日净值=1。

(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0,出金按盘后,入金按盘后:

当日净值=(当日权益-当日入金+当日出金)/(上日权益)。

如果计算出的当日净值<0,则按客户退赛重新参赛处理。

杂项资金均按盘后出入金处理。

2.各项指标得分计算方法:

指标

计算方式

账户单位累计净值得分

(账户单位累计净值/该组所有账户最大累计净值*100)*30%+((n+1—名次)/n*100)*7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在该组的排名。

最大回撤率得分

(n+1—名次)/n*10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在该组的排名。

累计盈利额得分

(账户累计盈利额/该组所有账户最大累计盈利额*100)*30%+((n+1—名次)/n*100)*7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在该组的排名。

3.最大回撤率的计算

  历史最大回撤率=max【(历史最大累计净值-当日累计净值)/历史最大累计净值】

五、说明

1、为了大赛排名程序的正常运行,大赛组委会需要对参赛选手的账户数据进行提取。提取的账户数据仅作为排名的需要,不会对外公开。选手报名参加本次大赛,将被视为同意对其账户数据的提取为合法活动。

2、 本届大赛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和认真态度竭力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但对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主办方所能控制的情况所导致的风险、系统故障或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对参赛者资金量及排名产生的影响不做担保。

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散布非法言论,不得操纵模拟交易行情,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者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相关密码,如因密码丢失或被破解所导致的账户被窃造成的损失,大赛举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5、大赛的规则以及各项事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