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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李岱:底部超跌板块仍有机会

有问有答 来源:有问有答 19-12-03 18:13

嘉宾:高卫民、李岱

【嘉宾观点】

李岱:再给大家用趋势线指标解读复盘一下贵州茅台,对于贵州茅台大家关心什么时候买入能拿多久。在去年年底570附近,贵州茅台第一次出现买入信号,然后可以一直持有,之后到2019年五月初涨到1000左右出现第一次的离场信号,但是没有跌破指标趋势线,就可以继续做多。随后再次出现做多信号,可以继续做波段操作。但是从指标上来看,现在已经出现了节点,贵州茅台很可能要跌破趋势线,一旦和趋势性形成死叉,那么趋势就会发生变化。因此以茅台为首的这种类型个股,大波段已经走完了,后面可能再出现下跌,所以一定要规避。再看中国平安也是如此,但是现在已经破了趋势线,因此短期趋势有破位还会下跌,一定要注意规避

【观点】李岱:底部超跌板块仍有机会

 高卫民解读新能源汽车板块

高卫民:新能源汽车经过了好几年的推广,从目前来看过去有一些新能源汽车厂家在利用国家政策补贴来生产汽车等一些不好的新闻。这也是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走过的小弯路,因此表面销售数据很不错,实际上是有水分的。这几年以来政策补贴减少,新能源汽车出现了下滑。但是现在新能源汽车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始慢慢走上正轨,合资品牌新能源汽车在国内的销量也在不断增加。所以现在新能源汽车也开始慢慢迎来拐点,但依旧有制约的瓶颈。例如动力电池的价格,明年开始将有一批新能源汽车电池即将更换,但是电池价格过高可能会制约新能源车销售。因此可以关注相关的动力电池板块的技术发展,尤其是龙头企业未来会有不错的发展。

【观点】李岱:底部超跌板块仍有机会

 李岱解读钢铁板块

李岱:现在可以继续关注钢铁板块,短期还将有机会。看钢铁板块30分钟级别K线图,前期底部趋势线指标出现上涨信号后有一波拉升,随后有三天左右的回调。现在调整后趋势线在底部黏连,钢铁板块指数在底部震荡,未来趋势线还将会拐头向上,钢铁板块会再次上涨甚至幅度更大钢铁板块在上周资金流入量很大,成交量巨大钢铁板块最核心的逻辑是在底部,板块整体位置比大盘在2440时更低,属于低估值处于底部先底部出现放量大涨然后出现底部缩量回调,这表明钢铁板块后市将启动。

 【观点】李岱:底部超跌板块仍有机会

【观点】李岱:底部超跌板块仍有机会

【干货技巧】

股指期货交易风险与技巧

 1、熟悉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软件的使用以及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控制由于对交易的无知而产生的风险。特别是习惯做多股票的交易者,要学会做空,不能在不考虑价格和时间这两个因素的情况下,执著于只做死多头。

  2、进行仓位和止损控制。每日结算制度会带来短期资金压力,投资者要学会抛弃股票市场满仓交易的操作习惯,控制好保证金的占比,防止因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不可抱侥幸心理硬扛或在贪婪心理驱使下按自我感觉逆趋势加仓。

  3、做好合约到期的风险控制。由于股指期货存在到期日,投资者一方面要把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向现货价格回归的特点,另一方面,要注意合约到期时的交割问题。

  4、坚持纪律,不能把套期保值做成投机交易。套期保值者要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或股票投资规模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计划。套利者一般是风险厌恶者,其追求的是资金的稳健增长,不可一时冲动改变自己的投资策略进行单向的投机,导致押注似的盲目下单。

【精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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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李岱:底部超跌板块仍有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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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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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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