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祝利荣 来源:祝利荣 16-07-17 19:22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一切都是时间在主导,在时间面前,股价温顺得像个乖巧的孩子。

         一直强调7月18日是变盘点,现在从各种情况来看,多空双方确实摆开了架势,一场至少决定七月股市命运的多空大决斗即将展开。

        沪深指数背离已经到了马上要选择方向的时候了。深指突破前高后周五回调,刚刚收在前高之上,接下来要么向下跌破前高,要么回抽后继续向上。在周一的这个节点上,它务必会选择方向,如果周一以中大阴线跌破深指前高10810,则是向下变盘的标志。变盘后趋势延续时间至少会到7月26日。向上也是一样。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各大主力板块之间也分多空双方站好了队,它们的表现将直接决定指数的变盘方向。

        多方阵营:黄金概念、稀土永磁锂电池

        空方阵营:次新股、基金指数、创业板

        我们一一地从技术上来捋一下:

        多方阵营:

         一、黄金概念

         近期一直是主流中的主流,一直在领涨,前几天随着大盘调整了几天,现在有点调整到位的迹像。受到日线关键K线的支撑后收出小阳线,个股中也有一些个股走出了明显的支撑有效的态势。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上图为黄金中的个股,回调到长期平地高楼100%线处受到支撑收阳,是为回头望月,且受到了抄底先锋的支撑,如果板块启动,它是首选。

         二、稀土永磁

         经过了三天的调整后,它正好受到了抄底先锋中暴涨台阶的支撑,最低点完完全全打到第一条线处,只要撑住,将迎来板块的短期快涨。个股中也有不少受到抄底先锋支撑有效的品种。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三、锂电池

        锂电池周线一直是我们看好的,它站稳1640点后下一个目标位是1872点,这是多次强调的。日线上,上周五它正好回探100%线后收阳,是标准的回头望月形态,有做多的需求。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空方阵营:

         一、次新股

        次新股自上周我们在4456处抄底后,现在最高涨到了4900多点,短期已上涨了400多点,且收出了长长的上影线,短期有调整的需求。加之日线受到了关键K线4917的压力,谨防它成为周一的做空力量。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二、基金指数

       基金指数已经连续上涨了十个月,一直是多头的坚强后盾。但现在在上涨过程中受到了四段五点以及日线关键k线的双重压力,短线调整的压力也比较大。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三、创业板指

        创业板指下周将出现时空共震。时间上,下一周是其周线必须变盘的一周。而点位上,正好是受到了周线四段五点的压力,要么受到压制后转而向下,要么中大阳线突破,形成一波新的上升趋势。

阵势已摆好,多空大决斗将在周一展开!

        创业板指受到四段五点2310的压制,同时下一周也是必须要变盘的变盘点。S1为7,S2为5,则S3计算出的结果为9.88/10.59,分别约等于10及11,而从C起第十周为本周,下一周为第11周,如果第十周不变盘的话,则第十一周必将变盘。本周目前看来有变盘的意思,本周如果不变,是下一周一定会变盘。

        所有的分析都是为决策服务的,说了这么多,最终要有个操作的决策:

        下周一操盘的标准为深指前高10810处,如果收盘明显跌破,则需要明显减仓;如果回抽10810处明显发力向上,则还可以加仓,加仓的方向为黄金或稀土永磁。盘中涨跌可以不用太关注,关键是收盘以后的结果。以上板块分析可作为盘中关注的重点。

        说了这么多,掌声在哪里?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