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观点】南松:短期如果指数无法突破2995,将会回落!!!

画说基本面 来源:画说基本面 20-03-02 22:51

嘉宾:南松    柯昌武

南松:今天指数迎来了反弹,我认为反弹是个好事情,但是这个位置反弹还需要考验持续性,在上周五指数是跳空低开的,留下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很重要,我希望接下来上证指数可以回补掉2995这个缺口,打掉后等于反包了周五的阴线,但是今天最高只到了2982,只要明后天盘中触及2995这个位置就可以了,只要反包掉周五的阴线,我认为大盘在这个位置就跌不下去了。如果接下来明后天,指数碰都不碰2995的话,大盘在这个位置还是有风险的。所以当下我认为还是要谨慎一点。我认为2995这个点位并不能一定会突破,如果不突破反而会回落到2850附近,2995这个位置一定要打掉,如果不打掉就会回踩2810,对指数问题不是很大,我反而更担心创业板,周线上上周比较难看,所以创业板要继续往上创新高才会化解危机。短线我看调整,中线会继续看多。

【观点】南松:短期如果指数无法突破2995,将会回落!!!

南松分享市场观点

柯昌武:指数上来说我非常认同南松观点,短期操作方向上,我认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固废的处理方向存在操作的机会。

【观点】南松:短期如果指数无法突破2995,将会回落!!!

柯昌武分享市场观点

南松:我认为短期大盘的走势会比创业板好很多,创业板前期涨幅过多,如果出现调整我觉得也是可以接受的,今天盘面的主流热点包括券商股,5G还有基建,券商和5G我是长期看多的,算是持续看好的品种,基建要看他的连续性,不能说涨了一天就看到风格切换了,要看是否存在持续有资金流入的现象,如果持续有,那么就可以肯定大小就切换了,上周我就建议把仓位先减下来,当然不建议空仓,我观点是牛市不空仓,但是目前如果向上涨不上去就会出下向下调整的风险。

今天听了两位老师的分享收获很多,老师们重点分享了什么是主升浪行情?

一轮行情中如果涨幅最大,上升的时间最长,那就是主升浪行情,主升浪就像波浪理论中的第3浪。主升浪行情一般是在大盘强势的调整后展开,它是一轮行情中投资者的主要获利阶段。

【观点】南松:短期如果指数无法突破2995,将会回落!!!

一、多空指数指标呈金叉特征

        主升浪行情启动时,多空指数BBI指标呈现金叉特征。BBI将由下向上突破EBBI指标。判断上穿有效性的标准要看BBI是从远低于EBBI的位置有力上穿的,还是BBI逐渐走高后与EBBI粘合过程中偶然高于EBBI的,如是后者上穿无效。需要指出的是EBBI的计算方法与BBI相同,但参数要分别设置为6日、18日、54日和162日。

二、移动平均线呈多头排列

        主升浪行情中的移动平均线呈现出多头排列。需要注意的是移动平均线的参数需要重新设置,分别设置为3日、7日、21日和54日,这些移动平均线与普通软件上常见的平均线相比,有更好的反应灵敏性和趋势确认性,而且,由于使用的人少,不容易被庄家用于骗线。

三、MACD指标明显强势特征

        在主升浪行情中,MACD指标具有明显的强势特征,DIFF线始终处于DEA之上,两条线常常以类似平行状态上升,即使大盘出现强势调整,DIFF也不会有效击穿DEA指标线。同时,MACD指标的红色柱状线也处于不断递增情形中。这时,可以确认主升浪行情正在迅速启动。

四、随机指标KDJ反复高位钝化

        在平衡市或下跌趋势中,随机指标只要进入超买区,就需要准备卖出。一旦出现高位钝化,就应坚决清仓出货。但是在主升浪行情中,随机指标的应用原则恰恰相反,当随机指标反复高位钝化时,投资者可以坚定持股,最大限度的获取主升浪的利润。而当随机指标跌入超卖区,投资者要警惕主升浪行情即将结束。

【观点】南松:短期如果指数无法突破2995,将会回落!!!

【观点】南松:短期如果指数无法突破2995,将会回落!!!

1、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市场走势的一种描述,不是推荐。

2、点掌资本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

3、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张津铭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