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2016/09/04大盘周评

千鹤 来源:千鹤 16-09-05 00:30

    本周时间节点上,有两个重要的事件,必须先提一下:一是,历史上的1945/9/3,世界反法西斯胜利日,也是中国抗战胜利,日本投降签字日。中国政府这次虽没有像之前搞盛大仪式大肆宣传,但却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派出4艘海监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毗邻海域,且引发日方媒体高度关注、不安。二是,本周末G20峰会在中国杭州举行,此次峰会主题也早已定调,对目前的全球经济低迷开出“中国药房”,用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为纲要,提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主题,旨在引领全球经济复苏,改善全球治理结构。这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件,在笔者眼里,其实是一种表态,即中国已经摆脱历史,壮大了的中国不仅不怕事,即便是在G20峰会全球眼光聚焦中国的当下,也毅然以巡航钓鱼岛的方式宣誓主权,并未为了“维稳”而刻意回避,反而主动出击。其意图,笔者认为就是借此让世界在地缘政治层面开始习惯中国走向全球的步伐(当然,也是对之前南海问题的一种持续回应)。G20峰会,再一次重申中国将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身份,有能力,有计划用中国自身的力量来引领全球经济,并将以主导者的身份参与全球治理。所谓改善,已首先明确定调了以往西方资本主导的建立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架构上的掠夺式全球经济架构已日落西山,走入死胡同且无解。所谓参与,则暗指了,中国将以主导者的身份来制定未来的全球政治、经济体系的游戏规则。以中华文明历来的“含蓄”,中国最高层在“全球治理”话题上连续在多种场合表态,且级别越来越高,嗓门越来越响,可见其自信和决心了。故此,笔者对目前市场上关于"G20期间维稳,峰会结束即可能下跌“的说法不敢苟同。

    其实,笔者前一周周评认为本周应该上攻的逻辑,就是基于此逻辑判读基础上的。但可惜的是,本周并没有走出预期中的上攻走势,反而依旧维持了一个弱势震荡整理的走势,甚至在周五下午考验8/25的下影线低点,一度引发市场3041低点不守的悲观甚至恐慌情绪。但笔者在本周每日收评和实盘中,并没有因为盘面的波动而改变自己的观点,尤其在周五下午13:30左右,市场还在持续下跌途中,即实时指出3041不会破,不用过于担心,也同样是基于上述逻辑判断。


2016/09/04大盘周评2016/09/04大盘周评2016/09/04大盘周评2016/09/04大盘周评

    OK,就此,笔者的观点不言而喻,继续看多。

    技术上,日线级别,只要守住8/25的下影线低点3041,则结构并未破坏,这个一个小双底结构是否成立,下周即可见分晓。若再仔细观察,120分钟以下各个级别的分时收盘K线,均为子母线见底或攻击线型。周线级别,近两周的回调,属于突破前期重要关卡3097后的正常空抵而已。且上方3186一线有周线杀多高缺口压力,故同时又可视为上攻前的关前震荡。在周线上涨结构没有被破坏的前提下,待空抵结束后,理应上攻,满足预期目标3250——3350一线。

      这两周K线收出母子线型,以K线本身力度来说,分类一,向上突破,则满足点在3183一线之上,刚好面临前述的周线缺口3186压力。从指标观察,也符合周MACD指标下周有空抵之要求。分类二,若向下跌破,其满足点,在2972一线以下,但只要不破2931,则尚不能破坏周线上涨结构。

    故下周依旧维持震荡上行之格局观点。周线级别上方压力:3140、3186。下方支撑,2959、2922、2807。

    此为周评,故支撑、压力较为粗放。日线或分时细节的压力、支撑,在每日收评中再另行阐述。2016/09/04大盘周评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