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3月16日收盘点评:希望到失望,评判市场的标准是什么!

刘欣 来源:刘欣 20-03-16 20:13

上周五央行全面和定向降准,A股盘中止跌回升,真的让很多投资者对于周一的市场充满着期待!

周日美联储突然宣布大幅降息,美国股指期货出现大幅下跌。这种期待又变成了不安和恐慌。直到周一收盘,股指大幅下跌了近100个点,上证跌破了2800点整数关口后。我猜大家对于市场已经从不安、恐慌,转变为失望,甚至绝望了。

面对上周五的利好,笔者在周六的市场展望中曾经明确地讲过:周五收盘后知道了央行的突然“降准”,以及晚间欧美股市的大幅反弹后。大家又开始对下周的市场充满了期望,甚至还有憧憬。面对股市大涨大跌的时候,很多人就会迷失客观地判断、冷静的思维。

今天面对市场如此大幅震荡,笔者也还是要说,大喜中不能失去客观地判断,而大悲中更不能失去客观地判断。下面我们还是从理性的角度,看看市场的情况:

「市场概况」:

1) 首先我们先来剖析一下美国股市出现大幅震荡的原因,表面原因是海外疫情超预期和原油价格战,而究其实质而言连续十年的牛市,已经使得美国股市的短期估值偏高,再加之美国经济发展出现了明显的问题,最终导致美国股市出现了大幅震荡。虽然期间美联储及美国政府为了解决流动性危机,出台了相关措施。但是从目前的效果来看,只能促动市场的短期反弹。再加之目前欧洲也存在巨大的经济及债务风险。因此未来全球资本市场大幅震荡的风险依然存在。

2)其次在大幅降准之后,周一央行随即开展了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100亿元,而中标利率仍为3.15%,与此前保持一致。在美联储大幅降息的前提下,央行并没有迅速调低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一方面显示我国的货币政策有自己的独立性,在刚刚大幅降准之后,央行也要先关注降准之后的市场情况;另一方面今天股市的表现,也反映出市场对这一情况的失望。但是总体来看,未来我国的利率水平仍有继续调低的空间。

3) 再从目前国内的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全面复工也在正常地推进中。但是从近期的发电耗煤以及产业开工率的情况来看,短期国内复工有一定的减速,表明实质性生产活动开启仍需时日。此外从目前已发布的一季报预报情况来看,超过一半的公司已经表明业绩会受到疫情影响。这些因素都使得大家对于未来经济能否快速回升,表现出了担忧。但是相信在未来管理层稳增长稳就业的背景下,国内宏观基本面将逐渐修复,同时居民消费需求也会持续回升。

4)最后从目前整个A股市场估值水平来看,无论是主板市场,还是创业板市场都处在较低的水平上。再加之从上证周K线显示,即使周一股指出现了大幅震荡,整个市场仍然运行在去年5月份的箱体震荡区间内,并且股指更是靠近了箱体底端位置(2750点)。在这种情况下,未来整个市场继续出现大幅下跌的空间不大,并且一旦股指出现较大波动,还会引发中长期的价值资金关注。

「热点策略」:

从短期情况来看,未来A股市场仍有继续震荡的可能性,在整体操作中要保持谨慎;而从中期角度而言,经过这轮大幅震荡之后,无论是港股市场,还是A股市场其投资价值正在不断地显现出来。在当下的操作中,可以坚持“价值为盾,科技为矛”的策略,一方面可以积极布局一季度业绩有稳定增长的行业,如券商、在线办公;另一方面科技板块仍是贯穿2020年的主线,经过短期震荡之后,包括一5G为核心的高清视频、云游戏大数据人工智能板块仍可以进行重点关注。

2月底的“说说”中,笔者曾经引用过丘吉尔的一段话:极少数人有理智,多数人有眼睛。在股市中光有眼睛是不够的,因为你看到的,或许是多数人都能看到的,或许是别人希望你看到的。但是把你所看到的经过客观冷静思考后,形成了自己的判断,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另:昨天下午私募研讨会上,无论是与会的私募经理还是笔者,对于A股市场未来总体走势的判断都是震荡。而且大家普遍的观点,也是科技贯穿行情主线,同时下半年对于消费类板块进行重点关注。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