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鞋王困境

东坡经 来源:东坡经 16-09-13 10:31
平均一天关三家店 "中国鞋王"百丽怎么了

百丽在中国鞋履市场稳坐了七年的霸主之位已在去年悄然易主,如今其鞋类业务仍深陷下滑的泥沼当中无法自拔。

图片来源:东方IC

曾经占据商场超过一半鞋类专柜、中国最大的本土鞋企百丽国际不得不继续关店。

百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880.HK)近日发布的公司2016/2017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今年6-8月,集团在内地净减少了276家门店——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关店3家。

百丽集团主要有两大业务,一是鞋类业务,一是运动、服饰业务。第二财季期内,集团内地鞋类业务的同店销售下降了10%。尽管降幅比前两个财季显著收窄,但仍然高于去年同期的7.7%,而这已经是该数据自2013/14财年四季度以来连续第11季出现下跌;运动、服饰业务同店销售则维持稳定增长,增幅为6%。

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发展态势已经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百丽2015/2016财报显示,鞋类业务销售额较上年减少8.5%至210.74亿元,运动、服饰业务销售额增长16.2%至197.16亿元;鞋类业务收入占总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1.7%,与上一财年的57.6%相比,比重再次下降。

鞋类业务连年下跌,这家公司在中国鞋履市场长达7年的称霸时代已经在去年终结。

欧睿国际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4年间,百丽国际在中国鞋类市场的份额始终排名第一,但在2015年被耐克公司一举超越。百丽和耐克的市占率在2014年分别为7.2%和5.3%,而去年则变为6.3%和6.5%。

百丽有过无限风光的日子。

这家中国最大鞋履零售商旗下除了同名旗舰品牌百丽(Belle),还有思加图(Staccato)、真美诗(Joy&Peace)、他她(Tata)、天美意(Teenmix)、森达(Senda)、百思图(Basto)等自营品牌,还代理了Bata、Clarks等国际品牌的在华销售。

从1992年投资200万港元成立的一间小厂,百丽逐步发展为市值一度超过千亿港元的上市公司。2010年到2012年,百丽每年净增门店数目都在1500至2000家。在开店最为疯狂的2011年,平均不到两天便会开出一家新店。

庞大的门店规模成就了百丽国际的“江湖地位”。消费者走进一家百货商场,可能看到有超过一半的鞋类专柜都是百丽旗下的品牌,选来选去其实买的都是百丽的鞋子。那时候,百丽就赢在了多品牌矩阵对零售终端的控盘。

百丽鞋子难卖,折射的其实是严重依赖百货渠道的品牌商们面临的集体困境。

随着消费着购物习惯的改变,百货渠道的吸引力和客流量开始下降,电商渠道开始崛起,百丽的核心优势从根本上被瓦解了——在电商上可没有办法复制其在线下的“跑马圈地”,拥有再多的品牌也不可能“覆盖”、“垄断”、“通吃”线上渠道。甚至,这个过去的优势开始成为转型的负累。

电商的影响还体现在,价格信息更透明了,比价更方便了,于是现在的消费者买鞋也变得更精明了。百丽鞋子的性价比并不能让消费者感到满意。

“百丽的鞋子设计没新意,但价格却并不便宜。”——在被问到为何没有购买意愿时,多名一线城市的消费者向界面新闻记者提到了这一最直接的原因。尤其是对于年轻消费者而言,百丽在性价比、个性化和追赶潮流方面远不如一些快时尚品牌。

2014年开始,百丽大肆扩张的步伐停滞了。2014年6-8月,百丽内地的门店净减少56家。这是百丽首次出现店铺数量负增长,平均不足两天就关一家门店。

此外,由于劳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大量内地的代工厂订单萎缩,其中相当的一部分开始转型发展自有品牌。东莞厚街就有相当一批这样的代工企业,他们的自主品牌目前通过淘宝、京东等平台销售,无疑也会分流一部分购买人群。

百丽国际CEO盛百椒数月前表示,集团考虑未来从传统百货的销售模式转型的可能,但他强调现在尚未确定转型的方向。

尽管自有品牌竞争处于下风,但百丽却能从耐克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受益——百丽是它在中国最大经销商。同时,百丽还是阿迪达斯、彪马、Cat等运动和户外用品品牌在中国市场的主要代理商。中国运动行业的持续增长,为百丽在该领域获利提供了机遇。

不过,长远来看,如果维持目前的代理模式,运动、服饰业务很难持续成为百丽新的利润增长点。因为代理品牌相比自营品牌而言毛利较小,加之百丽代理的两大王牌——耐克和阿迪达斯在国内的经销商越来越多,百丽要想依赖代理品牌的业绩来谋求整体业绩的增长并不明智。

百丽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运动和服饰业务的拓展上,开始加强品牌代理和经销代理之外的布局。今年3月,百丽宣布收购牛仔品牌Replay的母公司意大利休闲服饰集团Fashion Box SpA 29%股权,双方将建立合资公司来推动Replay品牌在大中华区市场的发展。此前在2013年8月,百丽已经收购日本服装零售商巴罗克。

但在电商上,百丽的动作却显得很迟疑。盛百椒曾表示,对于电商业务一直“没想明白”。

这种迷茫也反映在了它在电商渠道的动作上。百丽旗下有2011年成立的优购时尚商城,也在其他电商平台上有业务。但关于做品牌还是做渠道,线上线下的冲突如何平衡,电商是否只用做处理过季款式库存的平台等问题,百丽一直摇摆不定。

目前,百丽的电商业务的销售占比不大,比例低于4%,对整体销售的帮助有限。但百丽表示,将在这方面投入更多资源。电商业务对整个百丽集团的业绩帮补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目前仍是未知数。

至今没想明白如何走出困境,眼下的百丽仍在最惶恐的时刻里煎熬着。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