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季梦杰 来源:季梦杰 20-04-01 17:24

      近期A股行情受外围疫情扩散等因素影响,非常不好操作,短线题材的持续性较差,操作容易出错。而且寄予厚望的新基建5G特高压数据中心等也在市场风险偏好持续下行,业绩预期不确定因素的制约下,逐步走低,积累了大量套牢盘。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现在资金也知道近期行情不好做,同时一季度经济数据失速,外围疫情还没有出现拐点,二季度的经济也受影响。纷纷选择防守了,近期食品饮料,农业,猪肉养殖等股票的走强,就是这个原因

      但我们今天来不是讲风险的,而是讲机会,中期机会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昨天的一则新闻,比较重要。新能源车的补贴又将开始,同时有一则重要的信息,就是鼓励二手车的流通。说明,管理层有意在后期刺激消费方面,鼓励大家置换汽车方面的需求,而新购,就鼓励新购新能源车。我们先看一组数据: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3年的20.2万辆上升至2019年的221万辆,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50%。2019年全球新能车销量约220万辆,同比增长约为10%,增速较前几年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目前全球最大新能车市场中国受补贴下滑影响销量下降。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从此前的2.1%提升到了2.5%。其中纯电动汽车占到了全球电动汽车总销量的74%,同比增长了5%。

       2013年-2019年为新能源车的粗放发展期,经历过成长,也有弯路,但同时新能源车产业链也诞生了很多优质的公司,为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元年打下坚实基础。

        比如锂电池龙头公司:宁德时代比亚迪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股神巴菲特的基金,伯克希尔哈撒韦,也是比亚迪的大股东。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中国上海在19年战略引入特斯拉国产化工厂,具有较大意义。全球市场看,19 年销量 TOP20 的车企占据了全球新能源车总销量的 83.5%,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其中,特斯拉2019 年以 36.78 万辆的成绩夺得全球车企销量第一。从具体车型来看,特斯拉 19 年 Model 3 车型共售出 30.01 万辆,真正意义上成为爆款电动车型,尤其在美国市场,是全美中小型豪华车型的销量冠军,超过了宝马 2/3/4/5 系销量之和,超过奥迪 A3/4/5/6 销量之和,超过奔驰 C 级、CLA、CLS、E-class 销售之和。同时在国内市场,Model 3 上险数量也超过了 4600 辆,而19年中国奥迪销量为69万辆,潜力巨大。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虽然全球处在疫情影响之中,生产和消费的复苏需要时间,但困难总会过去,一旦全球生产经营恢复之后,新能源车产业链将会有较好的发展机会。前期新能源车产业链个股回调较多,释放了一定风险,所以吸引了中期资金开始布局相关龙头受益个股。

       那么我们把眼光放远的话,现阶段是不是应该关注相关产业链个股的机会呢?今天的特斯拉,新能源车专题,就分享出相关个股的福利包,感兴趣的投资者,可以在点掌财经微信公众号里,发送数字566,领取这份布局未来的福利包。点掌财经微信公众号,发送数字566。

                                               巴菲特也想抄底的产业,像股神学习,新能源车产业链逻辑

......

1、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市场走势的一种描述,不是推荐。

2、阿牛智投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

3、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阿牛智投投资顾问:季梦杰 投顾编号:A0460619080002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