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扶贫”政策给了这些贫困县以支持,但这些贫困县能不能抓住机遇,让“IPO扶贫”政策能够帮助本地区脱贫,这是这些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招商部门以及财税部门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了解股市的投资者都知道,股市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但它却是利益再分配的一个场合。因此,股市里的关系归根到底其实就是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而“IPO扶贫”实际上就是股市这种利益关系的一种典型的体现。
►那么,“IPO扶贫”到底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利益关系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意见》关于“IPO扶贫”的最主要规定。即《意见》明确规定的,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IPO扶贫”涉及到哪些人的利益呢?首先,它涉及到的是贫困地区企业的利益关系问题,这贫困地区企业首发IPO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这一条对于有意上市的公司来说当然是充满诱惑力的。当然要想作为贫困地区企业上市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一是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二是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
►其次,它涉及到外地试图IPO企业的利益关系。因为按照目前的新股发行节奏,企业上市需要排队2~3年的时间。但如果选择落户贫困地区的方式来上市,那就要符合条件二的要求,即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由于贫困地区企业首发IPO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因此,不排除一些有上市意愿的外地企业也会为此而动心。当然,对于这些外地企业来说,也需要权衡一下落户贫困地区的利弊得失。
►三是涉及到那些正在排队等待上会、等待发行的IPO公司的利益。这些IPO公司在股市门口一等就是2~3年,有些公司等到花儿都快谢了,但来自贫困地区的公司却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这也意味着这些公司的上会与发行,很可能会被来自贫困地区的公司“插队”,它们的上会与发行很可能又将因此而被推迟。
►四是涉及到股市投资者的利益。因为作为投资者来说,非常担心的是“IPO扶贫”会否引来上市公司质量下降以及会否引发大规模的扩容。这二者都会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
►五是592家贫困县本身。“IPO扶贫”政策给了这些贫困县以支持,但这些贫困县能不能抓住机遇,让“IPO扶贫”政策能够帮助本地区脱贫,这是这些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招商部门以及财税部门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如果能抓住机遇,贫困县的帽子就有可能摘了。当然错失机遇,贫困县的帽子还得继续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