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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板块一枝独秀,板块里还有哪些机会?

严秀丽 来源:严秀丽 20-04-23 09:32

核心观点:

昨日两市震荡反弹,但是量能仍无法有效放大。考虑到临近五一长假之前交易都比较清淡,北向资金再次净流入近30亿。这还是在海外美股、原油等事件影响下,A股走出了逆势行情,对于二级市场的资金没有形成较大的冲击,说明在指数方面,市场并不是特别悲观。目前沪指处于各短期均线的上方,在成交量无法继续放大的状态下,蓄势震荡仍将成为短期的运行方式。操作上建议以强势股的回调低吸为主。供参考    

事件:茅台股价历史新高!

昨日茅台发布19年年报,同时分红10派170元,刷新了A顾的历史记录。股价的表现也是非常稳定,昨日股价最高触及1249元/股,市值突破1.57万亿元。股价同样创出新高的还有涪陵榨菜,盘中一度逼近涨停。春节之后,涪陵榨菜一路震荡上行,涨幅超50%,是疫情中不折不扣的大牛股

股价强劲的背后是业绩推动,贵州茅台涪陵榨菜昨晚分别发布年报和一季报,净利润均有明显上涨。事实上,受到确定业绩的支撑,消费板块的多只白马股疫情期间均有抢眼表现。

就像之前我们提及的,在美股疫情下跌的反弹中,特斯拉从最低点反弹了近100%,苹果、亚马逊也收复了失地一样,代表了最受市场认可的品种。对于这种行业基本面最清晰、业绩最确定的龙头公司,市场尤其是机构资金会愿意给予更高的估值溢价和更大的业绩波动容忍度。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部分股价、估值都已经涨到天上的消费股,还有外资在不停地买买买的根本原因。作为价值投资和蓝筹股的代表,茅台股价市值双双创新高,对市场影响很大,对投资也有一定的启示。A股股票虽多,但优质蓝筹股仍是稀缺资源,配置时更应注重企业价值。供参考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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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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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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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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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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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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