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ST大王”陈庆桃的传奇人生

相约大咖 来源:相约大咖 20-05-14 16:35

“ST大王”陈庆桃的传奇人生

稍微有点资历的投资者,可能都听说过曾跻身多家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牛散”陈庆桃,但可能大家并一定不知道的是,在本科时,他学习的是建筑,硕士期间又研究了高分子材料,到了博士阶段,他才开始转向金融专业。他设计过国外的地标建筑、也设计过新材料应用,甚至还在一些金融电影里出演过角色。

有着如此丰富经历的陈庆桃如今却成为了国内金融市场上大名鼎鼎的“ST大王”,他的人生不得不说是一个传奇!

 

从科研学者到著名“牛散”

从一流学府浙江大学毕业后,陈庆桃被分配到浙江省设计院工作,一年之内,就获得了工程师、设计师等职称。随后,他选择继续深造,到了德国继续学习高分子材料,但随后他在博士阶段,选择的是金融学。

由于从小有着画画的功底,再加上从建筑学中领悟到了结构的重要性,陈庆桃在博士阶段攻读金融学的时候将图画与金融完美相融合,同时也对金融产生了兴趣。他初涉股市时,只是拿着一些搞科研赚来的闲钱进行投资,并没有花多少精力在其中。

陈庆桃刚入股市时,当时还没有股改,而股改后的那波大牛市也让陈庆桃在股市中赚到了第一桶金。不过陈庆桃并不是靠投资那些白马股或者成长股而闻名,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陈庆桃喜欢投资ST股票,巅峰时期可以在二三十家ST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中看到陈庆桃的名字,从而成为了市场上著名的“牛散”。

那么他是靠什么能够在ST股票中获得如此大的成功呢?

“ST大王”陈庆桃的传奇人生

 

不信消息,纯靠研究

相信有很多人都会问,陈庆桃能买对如此多的ST股票,是否是靠着消息?对此陈庆桃说到,市场上的消息满天飞,但自己从来不会去听信那些所谓的“靠谱消息”,甚至对上市公司的有些财务报表,也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但他也表示,即使不相信也得看,因为看了才能找出其中的问题所在。陈庆桃说,他主要看的其实也就是公开资料,靠着自己对一家公司的了解,对公司经营的分析来判断,并且一定要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才会去买入这家公司的股票。

陈庆桃在分享自己最难忘的一笔交易时,提到了在2014年大笔买入的ST长油,他表示,在ST长油发布预亏公告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内容是公司这几年实际是有机会重组和破产重整,而导致最后退市完全是人为的因素导致的,需要上市公司给股民和市场一个交代。在退市时,陈庆桃也表态要和长油死磕到底,随后ST长油退入老三板交易。

不过陈庆桃并没有放弃,他始终坚信长油作为一家央企理应是能够重振旗鼓的,最终直到公司经营重新好转后他才从长油中撤了出来。

ST川化的风雨故事

2016年,陈庆桃又和ST川化叫上了板,他想用35个亿接盘ST川化的消息搞得满城风雨。对于这件事,陈庆桃表示自己确实想要接手ST川化,并且自己有信心把这家公司重新搞好,因为ST川化是国有控股,且控股比例比其他公司的都多,却在短短半年内公司业绩出现了大幅滑落,他认为公司本身肯定是没问题的,其中出了些什么事情是外人不得而知的,如果自己接手,有足够的信心比其他任何人都搞得好。

当时公司打算10转增17股,然后把转增的股份以4块钱一股的价格让重组方接手。可正当陈庆桃手中既握有资金,又有优质资产,打算拿下ST川化进行重组的时候,却事与愿违。公司称转增出来的股份只给新股东接手,按理说公司转增股票是直接转增给老股东,可接手川化重组的却是省国资委和一些新注册的公司,这是整个事情中比较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尽管陈庆桃多次去和川化谈判,可最终结果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不了了之。

访谈最后,对于A股市场未来,陈庆桃表示只要监管到位,我国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空间是巨大的,作为投资者来说,就是避免踩雷,不然没有了本金,就没法继续参与市场了。

嘉宾介绍:

陈庆桃  著名独立投资人

在资本市场上以专业潜伏ST股闻名,其往往大举买入ST股,待其重组复牌后逢股价大涨退出。早年学习的是建筑专业,之后又学习了高分子材料专业,在投资之前陈先生设计过国外的地标建筑,设计过新材料应用,人生经历丰富。

精彩节目回看

阿牛直播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