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下周市场展望:突遇黑色星期五,难道A股又要二次探底了吗?

刘欣 来源:刘欣 20-05-23 14:09

A股告急!!!

截止到5月22日收盘为止,沪指下跌了1.89%,创出了3月16日以来单日跌幅之最。结束了A股自3月24日以来震荡盘升的走势。对应沪深两地市场单日的成交量仅有5800多亿,继续呈现缩量态势。针对当前市场的这些情况,笔者今天直接在文章中直击广大投资者朋友关注的市场焦点问题,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或参考。

「市场逻辑」:

焦点问题之一:市场大幅下跌原因是什么?

分析下跌原因,这绝不是马后炮的行为。而是搞清楚下跌原因后,才能判断调整之后市场的方向。笔者翻看了一下周五晚上各类媒体和公众号的报道,这其中不乏有分析下跌原因的文章,但笔者看过之后,脑海中就飘出一个字:扯!。从本周二开始,笔者实际上已经对当前市场提出了短期大幅震荡的风险。我认为下跌原因无非就是内因加上外因,而这个过程中内因仍然起到了决定因素。内因就是沪指从技术角度看,面临着三重压力。日线上有年线的压力;周线上有下降通道上轨的压力;月线上面又有多条均线的压力。再加之周五港股出现大跌,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导致了周五市场出现了大幅震荡的走势。

焦点问题之二:市场会不会出现二次探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沪指再次回到2646点形成二次探底的可能性并不大。一方面这次调整更多层面是技术面上引发的,而并非是基本面上面出现了问题,再加之目前A股市场无论从市盈率,还是市净率的角度来看,其大幅回落的风险并不大。另一方面富时罗素A股纳入因子也要提升至25%,其中剩下的四分之三将在6月份实施,并且两只银行股也纳入第一阶段第四批次名单。这种情况下未来一段时间内A股市场还将有250亿左右的增量资金入市,同时金融股会对稳定指数起到基金的作用。

焦点问题之三:手中的个股到底该怎么办?

截止到5月22日收盘,收盘价超过3月5日新高个股的家数仅有900家,之前该数据维持在1000家左右;同时收盘价低于2月3日新低个股的家数达到了2500家,之前该数据维持在2300家。这种情况说明,伴随着市场经历了一波大震荡之后,个股中两极分化的现象是越来越明显了。未来存在机会的个股数量在减少,说明资金朝这900家个股中集中;而未来更多的个股,则会出现震荡走低,反弹,再震荡走低的总体趋势。因此这轮震荡之后,也是大家调整持仓品种和结构的好机会。

「热点策略」:

从周五盘中的情况来看,稀土板块出现了逆势走强的情况,该板块在5月初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短期活跃,虽然之后又开始出现休整,但是整体走势比较强势,周五的逆势表现绝非偶然。只是该板块从历史上来看,虽然短炒的板块,因此下周盘面中大家可以进行关注,该板块有可能会成为下周短期热点。

目前来看市场大方向依然锁定在消费板块中,而消费板块首先看农业板块的情况,如果下周农业板块出现整体会回升的表现,那么消费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出现独立性行情的可能性较大。这其中重点依然在必选消费中的农业和食品饮料板块,以及可选消费中的汽车和医疗保健板块中的机会。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知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在每次市场大幅震荡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搞清原因,之后判断市场中期的趋势,并且围绕着中期趋势进行相关策略的制定。这个时候任何盲目乐观和过分悲观的情绪都不可以有的,因为每次市场都不会有我们想象中的这么好,也没有我们预料中这么悲观。

此时此刻,我还是要说现在A股市场正处在中国证券市场又一次大变革的前夕,而每一次变革都意味着市场制度、规模以及投资者情况的变化。所以当下我们应该做的是忽略这么短期的波动,真正把眼光放得长远一点,关注中国证券市场未来1~2年的机会。或许新一轮的机会,正朝我们走来,你们准备好了吗!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