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研报通常会引发股价异动,股票价格冲高。在这个冲高的过程中,买进股票的投资者将会在下一步的回落过程中蒙受损失,但在冲高过程中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却会因此获得利益。而券商之所以,要发布这种“打脸”研报,不排除就是为某些利益中人制造高抛机会的。
主持人:6月22日,我们《海洲实话》曾以《分析师“吹牛”被“打脸”,痛么?》为题,对广发证券研报的“乌龙”事件进行了聚焦。该事件的经过是,6月20日,广发证券发布研报,称A股上市公司兴发集团(600141)为“被忽视的电子化学品集大成者”,其估值位于底部,业绩反转弹性大。受此影响,兴发集团的股价于当天下午直封涨停板。然而,兴发集团公司当天就紧急发布澄清公告,对广发证券研报所声称的利好予以驳斥,并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近期公司也未接受广发证券等机构调研和媒体采访,该报道仅代表相关机构和媒体的观点,不代表公司观点”。广发的研报遭到了兴发集团毫不留情的“打脸”。
►而最近,这种券商研报被“打脸”的事情又在市场上接连发生。10月17日,长江证券发布一份题为《通策医疗:业绩平稳 启动旗舰口腔医院项目》的研报,将通策医疗的关联企业当成是通策医疗的旗下公司,引发通策医疗股价当日出现大涨8.02%的一幕。但当晚,通策医疗就发布了澄清公告,表示长江证券研报当中所称辅助生殖的存济网络医院平台、三叶儿童口腔医院平台、牙齿正畸的隐秀云平台均是公司关联方业务,而非公司业务。长江证券因此同样遭到了通策医疗的“打脸”。
►然而,这边长江证券的脸还没有消肿,那边东吴证券的脸又被福成股份给打了。10月13日,东吴证券发布《福成深度报告二:3个100亿支撑市值翻倍》称,福成股份是殡葬行业未来绝对龙头,研报详细阐述了3个100亿的来源。然而,10月24日晚间,福成股份发布澄清公告,对东吴证券研报涉及公司的一些不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及猜测的未来发展做出了澄清说明,直指研究报告中的多处推测并不代表公司现状。长江证券与东吴证券的两份研报因此遭到上市公司的“二连拍”。
►所以,我们《海洲实话》今天的话题就是聚焦长江证券与东吴证券两份研报的“二连拍”现象:券商研报为何遭遇“二连拍”?而作为今天的第一个话题,就是请皮老师谈谈对券商研报遭遇“二连拍”的看法。或者说,如何看待券商研报遭遇“二连拍”?
皮海洲:券商研报接连出现被打脸事件,甚至是“二连拍”。这确实是一件值得反思的一件事情。如果说,只是偶尔发生这类打脸事件,也许情有可原。但接连发生这类事情,显然就不能轻描淡写了。特别是长江证券与东吴证券,都是券商研报事故的多发券商。象东吴证券,今年9月还被证监会当作典型予以“点名”,因此可以认为是“惯犯”。
券商研报接连被打脸,这表明券商研报的质量已经下降到无已复加的地步了。因为这根本就谈不上研报的水平,而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都没有了。因为就券商研报来说,起码要弄清最基本的事实,起码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过调研,即便没有深入到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也应该进行过电话采访,将一些事实要核实清楚,这是做研报所应有的最基本态度,与职业操守。但现在这些基本的操守都不要了。就凭着想当然、凭着道听途说来做研报。这样的研报又如何能有质量可言呢?这种研报只能是误导市场。是对市场对投资者极不负责的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这种情况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券商研报因此堪忧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券商研报引向了死路。这也可以认为是分析师们的一种自杀行为。这样的分析师,这样的研报还有市场吗?在此,我不得不提醒投资者:远离券商研报,远离写作这种研报的分析师。
►主持人:券商研报被“打脸”,这确实反映出券商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存在问题。作为投资者来说,确实有必要远离这种被“打脸”的分析师。而作为券商来说,发布这样的打脸研报,害人害已。一方面是误导市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分析师的形象,破坏了券商自身的形象。所以,在这里要问皮老师的是,作为券商来说,为什么要发布这种“打脸”的研报来害人害已呢?
皮海洲:券商发布这种“打脸”的研报,既有损券商的形象,也有损分析师的形象,同时也误导市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从表面上来看,确实是害人害己。不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券商或者说分析师发布这样的“打脸”研报,这其中不排除是有利益关系的。毕竟股市是一个利益角逐的场所,也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场所。券商打脸研报,固然误导市场,让一部分投资者蒙受损失,但同时也会让另一部分投资者受益。如打脸研报通常会引发股价异动,股票价格冲高。在这个冲高的过程中,买进股票的投资者将会在下一步的回落过程中蒙受损失,但在冲高过程中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却会因此获得利益。而券商之所以,要发布这种“打脸”研报,不排除就是为某些利益中人制造高抛机会的。
当然,券商敢于发布这种“打脸”研报公开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这也与目前管理层对“打脸”研报的查处不力存在很大关系。实际上,近年来,券商研报出事的不少,但基本上没有券商因为研报问题而受到查处的。对于券商研报问题,通常也就是点名而已,要求券商就发现问题事项及时整改并进行内部问责,甚至对券商的证券资信评级都不构成影响。正是由于监管部门在券商问题研报问题上查处不力。券商发布这种“打脸”研报自然也就无所顾忌。
►主持人:对券商的研报问题,仅仅只是“点名”,这种做法,确实有些轻描淡写,不利于打击券商问题研报。所以,现在想问皮老师一个问题,为什么监管部门对券商问题研报不能予以从重打击呢?是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因为之前在与皮老师做节目的时候,每次谈到处罚问题时,皮老师总会说,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有关问题处罚不力。对券商问题研报的查处,遇到的也是这个问题吗?
皮海洲:对券商问题研报查处不力,关键还是在于监管部门本身的执法力度上过于宽松。当然制度不完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要求证券分析师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专业、诚信的执业原则;要求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自觉使用合法合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编造并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但《行为准则》并没有对证券分析师们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提出任何处罚措施,这不能不说是制度上的一种缺失。
而之所以又认为是执法不力,是因为《证券法》第二百条已有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所以对于问题研报,完全可以“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这种处罚我们却基本上没有看到。更重要的是,有了这种处罚,投资者也就可以依法对“打脸”研报提起索赔,这对券商与分析师都是一个不小的震慑。所以,在研报问题上,关键还是监管不力。在这里,我强调呼吁监管部门能够加大对问题研报的查处力度,不能包庇券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主持人:券商的“打脸”研报因为误导市场,确实应该加大查处力度,而不能只是简单“点名”了之。而从误导市场的角度,皮老师刚才也谈到,“打脸”研报在让一部分投资者蒙受损失的同时,也会让另一部分投资者受益。而如果在这些受益者中,有券商或分析师的利益中人的话,或者说,券商发布“打脸”研报,就是让利益中人受益的话,这是不是就构成了操纵股价呢?不知道皮老师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皮海洲:券商发布“打脸”研报的目的与动机,本身就是非常可疑的。而且从“打脸”研报发布后的市场影响来看,通常都会引发股价的上涨,甚至是大幅上涨包括涨停。而在上市公司澄清的情况下,股价又会下跌。这个过程,是做高抛低吸的大好机会。换一句话来说,券商发布“打脸”研报,也确实有操纵股价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操纵股价的嫌疑。但这一次,长江证券与东吴证券发布“打脸”研报的行为,是不是构成操纵股价行为,是否存在故意炒作或散布虚假信息,这些都需要监管部门作深入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所以,对于这种“打脸”研报,我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这种“打脸”研报,净化市场的投资环境,维护股市的“三公”原则,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