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妖孽集体现形 谁将成功接力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16-11-03 16:14

    针对中国股市的热点炒作规律,近期本人花了大量的时间,做了些基础性研究,详细内容大家可以查看10月27日《如何精准狙击高送转“大土豪”(附股)》和11月2日《数据说话:过去10年用这个模型竟然秒杀所有股神》两篇数千字的长文分析。

  今天中午午评用了一个标题《妖孽横行 群魔乱舞》,我感觉很形象地反映了当前市场状况:最近天上飞的(银鸽投资),地上跑的(四川双马),水里游的(武昌鱼),做成腊肉的(煌上煌),烧成灰的(泸天化)最近都火了!

  妖股的横行,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市场内心的做多冲动终于爆发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但凡是妖股横行的时期,即使指数不涨,市场的赚钱效应也会比较强,比如最近几天;但凡是二类股票上涨,八类股票不动的时期,即使指数上涨,赚钱效应也不会太强,比如国庆节后的指数行情。

  今天上证指数最高上摸到年内高点3140点后回落。今年以内,上证指数有三次冲击这个区域,第一次是6月15日3140.44点,第二次是10月24日 3137.03点,第三次是今天3140.93点,三次冲高的单日成交分别为3085亿元,2504亿元和2658亿元,第一次冲高是龙头是万科、金融街嘉凯城等地产举牌概念股,第二次是冲关主力是中煤能源恒源煤电以及四川双马、国栋建设等妖股,今天冲关主力是券商和工程建筑板块双管齐下。

  上证指数三次攻关对比

妖孽集体现形 谁将成功接力

  对比三次冲关,此次的上证指数的量能较好,主流热点也有,并且是技术上首次站上年线之后攻关,是最接近成功突破的一次。不过,三次冲关当中,本次也是创业板指数最不配合的一次,技术上表现最弱的一次。由于上证指数创业板指数目前分工明确,一个负责指数,一个负责人气,只有两位掌舵者协调一致,才能发挥1+1>2的效果。目前上海市场的蓝筹股如券商、铁路基建是卯足了劲,接下来就看创业板指数能否知耻而后勇了。

  从近期市场表现来看,妖股横行,赚钱效应明显提升,资产荒背景下的做多冲动,时刻都对市场形成强大支撑,所以年内指数向上突破3140点,向上掀起一波中期行情可能性比较大。

  但从短线来看,今天冲高回落,券商股当中最强的国元证券涨停未封死,铁路基建板块当中,中国建筑封死涨停,但其它中国交建涨停打开,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铁等收上影线,其持续性存疑。

  妖股方面,今天煌上煌四川双马、武昌鱼、名家汇和来伊份出现高位震荡,短线震荡压力很大,妖孽现形,对市场人气也会有影响。所以,短线倾向于冲高后还会震荡,市场不会选择单边突破,冲高震荡仍然是短线的主要特征。

  妖股之四川双马

妖孽集体现形 谁将成功接力

  妖股之武昌鱼

妖孽集体现形 谁将成功接力

  妖股之煌上煌

妖孽集体现形 谁将成功接力

  因为市场的分歧不会因为一天的上涨而迅速达成,这从昨天和今天沪港通分别流出9.46亿和3.50亿元,即可见一斑。

  基本观点:

  中线向好,短线冲高震荡。

  投资策略:

  保留一半的底仓做潜伏型的中线底部股,用两三成仓位进行短线波段操作,主要是高弹性的小盘高送转和次新股

  热点分析

  目前市场其实仍然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大资金操作方向,主要是主板市场的政策性板块,比如基建、券商、债转股和国资改革等等,其中券商板块是行情回暖最大受益者,适合稳健型投资者逢低关注。

  另一个是中小资金运作的方向,主要是中小创市场的品种,包括次新股和高送转题材,近期我们在多次的收评当中,反复提示高送转题材的投资机会,高送转有望成为群魔乱舞的妖股之后,最具进攻性和弹性的投资主题。详细内容欢迎回看10月27日文章《如何精准狙击高送转“大土豪”(附股)》。

  风险提示

  本人郑重强调:个人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