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张春林:创指震荡不可避免了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20-07-02 11:39

人狠话不多,我是你春哥。春哥向各位道午安,祝各位平安吉祥,万事如意,愿山河无恙,众生皆安!

前天我们提示各位,创业板指数经过连续大涨后,技术震荡进入倒计时。昨天创指冲高回落,今天继续小幅整理。从创指周线图上看,六连阳之后,创业板指数面临两种选择:在2300点上方盘整,修复技术超买形态。另一种是出现短期阶段高点。

换一句话说,创业板指数短期内继续攻城拔寨大涨的可能性,比较小。

创业板指数震荡期,上证指数尤其是上证50指数的表现比较关键,表现会强于创业板指数,因为这个领域一些股票具备补涨潜力,比如大金融里的三驾马车:银行保险和券商,同时传统行业的龙头翠花股,比如家电、水泥、工程机械及基建当中的老龙头,在这一波当中,普遍跑输市场,或存在一定的补涨机会。

总体来看,春哥认为,前期以创业板为代表的领涨势头,有所减弱,而代表补涨方向的上海市场指数,表现更胜一筹,野百合也有春天,老翠花也有春天。

散户投资者很多喜欢看上证指数,其实业内人士看的第一大指数是沪深300,你们看券商研报或者基金业绩对比,参照物基本都是沪深300,没有人拿上证指数作对比,由此可见,沪深300其实更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

目前沪深300指数突破整理平台,表现较上证指数更强,有望逼近2018年1月份的高点,整体趋势向好,预期稳定,一旦沪深300成份股异动,则有可能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操作上,短线记住春哥的一个基本原因:人多热闹的地方不要去,人弃我取,人取我弃,寻找具备补涨潜力的翠花股,静侯发力拉升。

今天贾跃亭从美国发来一封道歉信,曾经“让梦想窒息”的乐视掌门人,信中言辞恳切,转载如下:

尊敬的全体债权人、投资人、乐视网股民以及所有关心我的朋友们:


  6月26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在美国申请的个人破产重组程序终于完成,重组方案正式生效,同时债权人信托也正式设立并开始运营。

  对于我的全体债权人来说,大家将以FF股东的身份共享FF未来成功的成果;对乐视网股民来说,也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从债权人信托当中获取既定份额的补偿;对FF来说,这意味着资产价值得到了高度认可,股权融资和推动中美双主场战略的最大障碍得以消除,FF的发展也正式走上了快车道。

  而对我个人而言,则意味着人生的重启。随着FF合伙人制的实施和我个人破产重组方案的生效,我已经不再拥有FF的股权,进而完成了由一名纯粹的创业者,向以创业心态打工和用打工方式创业的转变,而与FF全体合伙人一起把FF做成和回国推动中美双主场战略依然是我人生下一阶段的核心使命。

  在这样特殊的时间节点,我想是时候跟大家沟通一下我的所思所想,更重要的是我发自内心的致歉和感恩,以及对未来的承诺。

  我的致歉和感恩
  创业二十年来,我经历了太多的起起伏伏。尽管外界评价我所创立的互联网生态模式
  无疑是成功的,并为很多同类企业所证明,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我是乐视体系一夜崩塌的第一责任人。我深知相关各方以及你们的家人由此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我要再次向大家表达最诚恳的歉意。

  我坚信,过去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会是FF迈向成功的宝贵财富,我也绝不会重复过去的错误。这几年来,我一直怀着歉意和愧疚努力想把FF做成,包括本着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的目的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因为这是对债权人和对FF的唯一且最佳方案。

  的确,有朋友劝过我放弃FF,把股权卖掉然后用破产清算的方式“躲”在美国一了百了,但他还是不够了解我,放弃和逃避从来也永远不会是我人生的选项。我深知自己肩负的重任,我深知我个人的失误给债权人、投资人、乐视网股民、用户、员工以及你们的家人带来的苦楚,我必须要给大家有个交代,绝不会当逃兵。

  当然,我不会忘记感恩支持自己历次创业的投资人,尤其是融创和恒大在关键时刻施以援手;我还要感恩乐视网股东那么多年的信任和理解;也要感恩创业历程中依然坚守和曾经离开的员工和你们的家人;更要感恩债权人再一次给了我信任,以及对FF产品技术领先性和FF核心价值的信心,这对我无疑是巨大的鼓舞。

  我的改变和重启
  随着一年前FF合伙人制的实施和几天前我个人破产重组的生效,我把剩余全部个人股权装入了第三方管理的债权人信托,我自此不再是FF股权的持有者,而成为以创业心态打工的打工者和用打工方式创业的创业者。

  尤其让我欣慰的是,我的债权人高度认同合伙人制,这也是我个人破产重组成功的核心原因之一。一年前,我主导了FF的顶层治理架构变革,推出了合伙人制,我拿出了绝大部分个人股权分给了合伙人团队和员工期权池,团队持股比例高达50%以上,而且这是在累计投入FF近20亿美金之后的比例,这在全球同类企业中是绝无仅有的。FF将是全体合伙人和全体员工的FF,也会是投资人和债权人股东的FF,大家的支持和全力以赴将是FF成功的源动力。

  创业六年来,FF已经实现了产品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用户生态创新和治理架构创新,推出了首款变革性的新物种-超豪华智能互联网车型FF 91,距离交付仅剩临门一脚,共享智能出行生态呼之欲出。

  尤其是合伙人机制推行一年多来,为FF治理架构的创新和变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吸引了多位精英人才的加盟,更得到了投资人的高度认可。FF全球合伙人是由拥有共同愿景和价值观的,来自人工智能、互联网、IT、汽车等不同专业学科的,超过20位FF核心成员组成的FF公司的“英雄联盟”,他们当中既有来自传统汽车行业的精英,也有来自IT和互联网行业的翘楚,更有随我创业十余年的老兵,他们是FF未来成功的火种。

  全体合伙人共同创业,共同拥有,共同分享,共担风险,共同治理,并行使对FF的顶层控制权,最终实现共同梦想和共同使命。作为全球汽车行业和美国科技行业唯一一家采用合伙人治理架构的公司,合伙人机制为FF在公司文化、治理架构和人才体系上奠定了独一无二的竞争优势和成功基石。

  6月10日,合伙人制完成了历史性的里程碑事件,第一次通过完全民主选举的方式正式产生了全新的合伙人和合伙人委员会(PEC)成员。至此FF全球共有28位合伙人,合伙人制也正式进入了第二阶段。

  我的承诺和期盼
  人生重启意味着机遇、压力和挑战,我必须全力以赴才能兑现我对乐视网股民、债权人、投资人以及FF全体员工的承诺。

  虽然在过去的近三年时间里,我并没有实际控制和管理乐视网,只能看着乐视网现状而心急如焚。但我从来没有忘记乐视网股民,更对大家蒙受的损失和失望的心情感同身受。作为乐视网创始人,我对乐视网的现状难辞其咎,所以在得到我个人债权人委员会的批准后,我已经在债权人信托中预留了不超过10%的比例,主要用于乐视网股民的或有补偿,待履行完相关法定程序后即可以实施,我也会安排专门的团队协调乐视网股民的赔偿事宜。

  我深知,FF的成功才是对债权人股东、投资人和全体员工最好的回报。目前,不仅是合伙人制,FF的研发、融资、BD等业务也进展顺利,车辆软件和操作系统不断升级;B2B业务推出后,已经成功与两家美国重要企业达成了智能行驶平台的合作协议,公司与国内的一项重磅合作也有望近期达成;与此同时,我们在2019年年初就已经制定的FF IPO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目前进展势头良好,我们正在筹划希望短期内快速完成IPO项目,给FF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让FF取得更大的成功。

  尽管已经完成了身份的转变,但我将继续以FF创始人、合伙人和CPUO(Chief Product and User Ecosystem Officer)的身份与全体合伙人一起兑现我们把FF做成的承诺,相信这也是债权人、投资人和FF全体员工共同的期盼。

  再次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信任,让我能够有机会重启人生、兑现承诺,也让我能够“踏上”回家的路。

更多分析,请关注“张春林”每天中午的分析。

风险提示

郑重提示: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为记录每日盘后观察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顾问(执业编号:A0130614110002)力求本栏目刊载的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和判断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顾问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的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大盘分析和市场策略建议,仅供参考,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