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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配资,社保减仓,牛市还继续吗?

王泰然 来源:王泰然 20-07-10 08:31

在2020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开幕式上,张文宏称事实上中国的疫情已经结束,现在造的所有药物和疫苗都是为未来而造。

昨天是大盘站上3000的第7天,突破3400的第2天;创业板站稳2000的第56天,迈入2700的第1天。

多头趋势延续,市场钱确实多,从成交量就看得出来,昨天又是1.7万亿+,已经连续4天维持在1.5万亿以上了。北上资金的流入是A股走趋势的坚定力量,而让趋势加速的则是融资盘,近期两融余额5天暴增1000亿,当前已经突破2016年的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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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到现在,融资盘的流入主要是三段:

1)19年2月-4月

2)19年9月-20年3月

3)20年6月至今(形似19年那段)

融资盘的流入是需要赚钱效应引导的,钱多了自然水涨船高,但也容易发生日内的较大抖动,这个需有所警惕。

当然,我们现在处于增量牛市当中,资金和流动性才是决定盘面的最重要因素,只要量能继续维持,北上资金和融资盘继续流入,市场就不会出现大风险,短期的震荡都只是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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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几只金融股被社保减持,部分科技股被大基金减持,加上前晚查配资的消息,可能还是想降降温,毕竟这一周走的有点过猛了,当然,即便是有调整,也改变不了趋势。

北向昨天净流入约80亿元,外资态度十分坚定。最近大摩、高盛等国际投行纷纷唱多A股,近一个月以来,富达基金、新加坡政府投资、阿布达比投资局等机构均出现在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调研名单上。

不过,这波外资的流向其实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前受外资青睐的是消费+医药白马,而7月份流入的外资绝大部分都选择了我们早早和大家提到的当时无机构关注的【大周期】板块,如地产、金融、钢铁煤炭、有色、化工等周期性行业。

此外,据统计,7月以来有98%的主动权益型基金经理跑输了大盘。为什么?因为很多前期表现好的基金都是重仓的消费+医药,但是7月份大盘这一波暴力拉升,大周期表现十分抢眼,那他们的净值自然就不好过了。

我们继续围绕大周期的【化工】以及大科技中的【新能源汽车】作分享:

1)萤石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工业氟元素的唯一来源,是所有氟化工产品的起始原料。6月以来,国内主要萤石矿矿集区连续遭遇强降水,生产、运输受到影响。据百川资讯监测,萤石现货持续紧张,下游氢氟酸、氟化铝行业开工平稳,部分大厂在刚需采购下开始接受高价订单,市场气氛骤然上升。短期看,萤石市场将延续上行。

化工(萤石)相关标的:

***详见实战群(公是是氟制冷剂的专业制造商,控股股东拥有优质萤石矿产公司大量股权)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买卖依据。

2)电动车需求三季度海内外共振,设备不是前周期,此轮景气度修复过程中更多是后周期,订单相对滞后,补贴落地后信心增强,再融资政策放宽募资更容易,欧洲电池厂疫情之后恢复,所以电池厂扩产意愿变强。弹性最强是在订单落地时,下半年订单持续落地,上半年更多是小散单。中长期来看龙头企业锁定车企订单加速扩产,电池后起之秀也切入大客户,股价有望弹性大。

新能源汽车电设备)相关标的:

***详见实战群(全球电动汽车产业链上核心的设备供应商,与动力电池厂商松下、LG等密切合作,与特斯拉密切合作,同时是宁德时代的核心供应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买卖依据。

这几天的赚钱效应很好,但如果你还没有跑赢大盘,不妨试试这个思路:做低位补涨。或者加入实战群/购买提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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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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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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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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