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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收盘点评:见微知著,这些情况你们注意到了吗?

刘欣 来源:刘欣 20-07-14 16:40

大家可能都知道一个成语:见微知著。出自《韩非子·说林上》:“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汉·袁康《越绝书·越绝德序外传》:“故圣人见微知著,睹始知终”。意思很简单,就是见到事情的苗头,就能知道它的实质和发展趋势。有点以小见大的意思。

为什么会想到这个成语呢?这跟今天市场出现大幅震荡之后,有些投资者的反应有关。比如今天笔者就看到,网上有人说:

其一,今天出现吊死鬼形态,见了吊死鬼,不跑会吃亏。今天北资金出逃近200亿,明天长阴下杀;

其二,谨慎一点没问题,虽然不看长阴,但是这里马上又大涨大概率要遭雷劈的;

还有很多类似的言论,就不一一给大家罗列了,其实在这个市场中有三种非常有意思的投资者,笔者给大家总结一下:

第一种人:极度乐观,对未来市场非常看好,尤其是行情起来,对于市场任何波动都不在乎;

第二种人:极度悲观,对未来市场非常担忧,即使行情起来,一涨就说要跌,一跌就说要大调整;

第三种人:骑墙派,涨起来的是极度乐观,只要不涨,甚至一跌就极度悲观了,情绪跟着当天市场的涨跌走。

对于这三种人,笔者并不想评论什么,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判断市场的观点,但是前提是客观,不要受到自己主观情绪的影响。对于眼下的市场,笔者看看昨天市场创新高时候,多数人的观点;再看看今天市场大幅震荡后,多数人的观点后,觉得可能市场在这一两天中什么都没变,变得表面是指数,实质变的是多数投资者的心态。其实在今天市场大幅波动的过程中,见微知著,整体市场还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地方。而对于整个市场而言,笔者坚持上个周末的观点,即短期内市场虽然会有震荡,但是从中期角度而言,整个市场震荡之后仍具备继续走强的可能性。

「市场逻辑」

关注一:震荡中市场重心是向上的

虽然从上周四开始,沪指创出了这轮行情新高之后,市场连续三天出现了震荡的走势。但是仔细关注震荡过程中,整个市场的重心是向上的。这说明这种震荡属于强势震荡的范畴,因此震荡之后沪指仍存在继续向上的可能性。并且从技术分析的角度来看,从2646点上涨的这波行情高度,应该要大于去年1月份指数从2440点到3288点这波,因此理论上沪指在这波行情的高点在3500点上方,甚至存在挑战3587点高点的可能性。同时今天下午2点之后,沪指的止跌回升也说明在这个位置,有资金出现明显托底的迹象。

关注二:券商板块表现仍比较积极

之前笔者反复强调过,券商板块是这轮行情的风向标,只是券商板块没有出现明显调整的迹象,这波行情就没有结束。而从今天券商板块的表现来看,下午券商板块的止跌回升对于整个市场的企稳,再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这几天券商板块震荡的过程中,虽然前期的一些强势品种会有调整,但每天都有出现涨停的个股。这说明该板块中仍有资金还在一些涨幅不大的券商股中活跃。尤其是今天盘中,前期一些强势品种,如东方财富第一创业中泰证券中银证券又出现在板块涨幅板前列。这说明未来券商板块仍存在继续走强的可能性,并再次带动指数上攻。

关注三:量能仍没有出现萎缩

从7月6日迄今为止,整个市场的成交量情况并没有出现萎缩。只要量能没有出现明显萎缩,即使指数维持震荡的走势,未来市场仍存在继续走强的可能性。此外多数投资者对于这几天北向资金的大幅流出比较担心,其实大可不必,一方面北向资金的流向和美股走势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周一晚上美股冲高回落),其二北向资金并不是市场中大资金的主体,而在这几天中,真正能承接北向资金这种流出量的资金,才是我们需要真正关注。并且敢在这个位置上面承接的资金,对于未来市场也一定是比较乐观的。

「热点策略」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大浪淘沙,更使真金流露。越是市场震荡的时候,越是多数人对后市迷茫的时候,我们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那就是券商是风向标,同时还应该在消费和科技板块中进行深挖。

从上周四开始反复提示大家,重点关注农业和猪肉板块,不仅仅因为消费类板块抗跌性强,而且在中报披露的高峰期,这些板块还有业绩的保障。连续两个交易日农业、猪肉人造肉板块在市场中表现强劲,这也说明前期有资金在这里板块中积极运作。目前来看,未来农业、猪肉酒类等消费类板块继续走强的可能性较大。

虽然今天科技板块整体出现震荡,但是运作在其中的大资金不可能因为一两天的震荡,就出现退潮。反而短期震荡,更有利于清洗浮筹,未来在市场震荡向上的过程中,科技板块仍会是市场的主线。因此对于数字货币北斗导航板块继续重点关注。

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笔者翻看了一下,自己在近期一财有看投中的锦囊(名称:长盈优先),大家也可以去有看投APP中搜素,目前情况还是非常不错的,其中这里面是把笔者的投资思路具体化和实战化了,也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借鉴一下。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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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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