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券商尾盘急攻,真正的原因是这个!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20-08-06 16:38

人狠话不多,我是你春哥。春哥祝各位平安吉祥,万事如意,愿山河无恙,众生皆安!

昨天,有春粉批评春哥,观点不那么明确鲜明,是涨是跌给个痛快话儿,一锤定音干净利落简单粗暴残忍,就像2015年5000点、2019年三月3300点、今年7月中旬提示减仓卖出一样,坚决果断,说一不二,冷酷到底。

但是,为什么春哥这两天显得如此温情呢?因为整体市场环境与前几次很不一样,多头市场格局已经形成,在这种情况下,一步错步步错,为了避免误导,春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建议大家尽量采取右侧交易方式来操作。

所谓右侧,就是不见兔子不撤鹰,不见拐点不行动。左侧是先知先觉先行一步,打提前量。

股市投资就像我们日常过马路一样,绿灯行,红灯停,所有人都遵守规则,才能让行人、车辆有安全感,假如突然从旁边横窜出一辆车,你敢轻松地上路吗?

股市亮绿灯,市场多头,畅行无阻,股市亮红灯,市场空头,谨慎从事。除了红绿之外,还有一个是黄灯,此时不能冒进,应该观察,多等几秒钟,看黄变绿,还是黄变红,然后再采取下一步的行动,变红则退,变绿则进。

这是交易的策略,应对远比预测更重要。

现在的股市,就是“黄灯区”。

对多头而言,手上的筹码充足,比如政策扶持、量放稳定在1.3万亿左右,均线仍是多头排列,趋势线完好无损等等。

对空头而言,也并非手无寸铁,领涨的创业板指数已在前高2896点盘整四天,久攻不上,市场难免就会心浮气燥,同时前期领涨的生物医药等板块,出现宽幅震荡,主流热点出现短线真空期,加重了市场的观望情绪。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多空双方在创业板指数2896点和2750点之间的博弈加剧,短期输赢待定,亮起了黄灯。

这是春哥建议各位稍安勿燥,耐心等待决胜时分再作进一步的行动的原因。

判断的标准春哥前几天已给各位分析过,创业板指数盯紧2750点,失守,空头第一局胜出,进入争夺2600点的第二回合较量。一旦向上突破2896点,则多头胜出。

上证指数今天表现较创指强,主要是券商尾盘在中信建投中信证券突然发力刺激下翻红上涨,收出大长腿K线,但也不是底气十足,毕竟上海市场个股涨跌比是617:849,下跌家数超过上涨家数。短线关注沪指3300-3270点关键区域的支撑,因为守住底线3270点,意味着市场还是短期多头状态,一旦失守,7月底的低点3174点将再一次面临考验,上档压力区在3400-3458点之间。

散户之所以是散户,是因为他们习惯了随心所欲,随波逐流,一根阳线改三观,一根阴线变熊市,对他们而言,牛市和熊市之间,只隔着几根K线。

但是,如果你每天来看春哥客观中肯且充满温度的文字分析,不能保证你每天抓到涨停板,但一定保证你能夜夜安眠。

春哥常常碰到一些春粉问手上某只股票,第一句话是,要不要卖出?回答可以持有后,立即来一句,要不要加仓?在他们的眼睛里,一只股票只有上涨和下跌之分,没有横盘期和观望期,这就是传说中的韭菜三连。

春哥请你记住:在股市当中,还有一种操作,叫持股观望,不增不减,静观其变,后发制人。

进攻方向仍然是券商+科技的黄金搭档组合,另外主题刺激的主要是军工黄金股,防御主要是消费里的家电、食品饮料及滞涨板块中的基建、金融、机械、化工和水泥等周期板块。

更多分析请关注张春林每天的解盘分析。

风险提示

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为记录每日盘后观察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不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顾问(执业编号:A0130614110002)力求本栏目刊载的信息准确可靠,但不对这些信息和判断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顾问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的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大盘分析和市场策略建议,仅供参考,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