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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对组织接待来大连旅游团队和专列、包机给予奖励

要闻 来源:要闻 20-08-26 14:46

  8月26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七次集中发布,相关负责人就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和恢复振兴文旅业发展等各项工作进行情况介绍。
  据悉,大连市将设立340万元“引客入连”奖励资金,对组织接待来大连团队和来大连专列、包机给予奖励。其中,组织接待游客来大连按照驻留时间和进入景区数量按人次给予奖励,旅游专列和旅游包机根据人员数量按列(架)次给予奖励。
  大连市将持续发放300万元旅游惠民消费券,扩大使用范围,用于22家景区和博物馆(暂定)门票,分级提高优惠额度,视票价不同分别给予20元、40元、60元、100元的减免优惠,延长使用时间。
  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形势,大连文化活动将突破思维定势,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双向发力,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通过开展云演艺、云直播、云展览、云讲座、图书网上销售等无接触服务,与“文化有约”、文物精品展、专业艺术院团和文化遗产进基层、进景区、进商超等线下文化活动互为补充、互为促进、互为转化,共同推动公共文化均衡化发展。
  大连市还将全方位对接和整合文旅资源,通过“旅游+”和“+旅游”,创新推出适应后疫情时代游客需求的系列康体养生、文化休闲等旅游线路产品,培育消费新热点,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构建大连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推出多主题、跨领域研学旅游线路,策划和推广研学旅游新项目、乡村旅游新产品、文化体验新业态;挖掘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等假日旅游潜能,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旅游消费。

2020-08-2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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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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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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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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