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B站进军影视 豪掷逾5亿港元“牵手”欢喜传媒

要闻 来源:要闻 20-09-02 07:50

       继《囧妈》吸引字节跳动之后,欢喜传媒再次获得了国内年轻人社区哔哩哔哩的青睐。

  近日,哔哩哔哩(以下简称B站)宣布以5.13亿港元战略投资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喜传媒)。此外,双方还将围绕影视剧播出、影视IP衍生开发等进行一系列深入合作。

  5.13亿港元“牵手”欢喜传媒背后,是“出圈进行时”的B站向综合性视频社区不断迈进。曾经小而美的B站早已不止二次元,用户体量的不断增加迫使B站向泛娱乐领域拓展,而最快的方法无疑是资本绑定。

  欢喜传媒拥有优质内容,B站背靠Z世代手握用户,双方自然一拍即合。事实上,对于欢喜传媒而言,有多位知名大导演作为股东背书,其与各大互联网公司的合作都很顺利。从猫眼、字节跳动到B站,不仅是交换彼此的影视资源,更重要的是寻求欢喜首映的流量、用户突破,弥补宣发推广渠道上的短板。

  B站多领域布局

  根据协议,B站将以1.48港元/股的价格认购欢喜传媒新发行的普通股约3.466亿股,总认购价格为5.13亿港元。交易完成后,B站将持有欢喜传媒扩股后总股本约9.90%的股份。

  此次合作达成后,B站将获得欢喜传媒旗下既有影视作品及新作的独家外部播放权。张一白执导新网剧《疯犬少年的天空》将在三季度同步上线B站,以及定档国庆档的电影《夺冠》在影院下映后也将在B站同步播放。

  真金白银之外,在影视合作方面,B站全资子公司还与欢喜传媒全资子公司签署了为期五年的业务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在电影、电视剧等领域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并围绕欢喜传媒旗下影视IP进行衍生开发。

  作为国内最大的二次元聚集地,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B站破圈之路高歌猛进,除二次元、游戏之外,转向直播、电竞、综艺、影视等更广泛的内容布局上,B站正在向综合性视频社区不断迈进。

  B站最新财报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B站社区月均活跃用户同比增长55%达1.72亿。天风证券相关研报此前曾分析称,随着B站平台用户体量增加,“出圈”正在进行时,B站用户结构体现泛化趋势从Z世代人群向更广泛的人群扩张。

  用户体量迅速增加和结构的泛化趋势,势必对平台内容需求愈发激烈,这种需求并不仅仅局限于二次元领域,而是更加广泛的泛娱乐领域。这就促使B站在自制出品及剧集引入上持续投入。

  今年以来,B站首档自制说唱类综艺《说唱新世代》、真人秀《欢天喜地好哥们》《破圈吧变形兄弟》、纪录片《但是还有书籍》等相继上线。但优质的影视内容并非一蹴而就。自制内容不仅需要投入时间长,还有风险,对B站而言,寻找在影视上具有明显优势的合作伙伴,不仅能降低投入,还可以快速取得大量优质影视内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携手欢喜传媒不仅有利于B站平台跨界,同时也加快了B站在影视内容的出圈脚步。B站副董事长兼COO李旎表示:“相信能为B站未来的内容扩容和用户增长打下良好基础,也为中国影视创作打开新的空间,带来新的变化。”

  欢喜传媒如何突破

  事实上,欢喜传媒在电影及网剧的内容版权方面的实力,一直为业内公认。

  欢喜传媒由知名电影人董平、项绍琨和导演宁浩、徐峥于2015年创立,通过入主香港上市公司21控股而在香港上市,董平持股19.1%为第一大股东,宁浩和徐峥分别持股15%。宁浩和徐峥目前在欢喜传媒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B站进军影视 豪掷逾5亿港元“牵手”欢喜传媒

  欢喜传媒的豪华导演股东为其核心竞争力。目前,欢喜传媒的股东导演包括王家卫、陈可辛、顾长卫、张一白、张艺谋,此外还有贾樟柯、文隽、王小帅、李杨、陈大明等签约导演。欢喜传媒以一定比例的股权分配或给予项目资金,获得这些导演作品的制作权和投资权。《我不是药神》《疯狂的外星人》等都可以说是欢喜传媒的“代表作”。

  有多位大导演作为股东背书,欢喜传媒与各大互联网公司的合作都很顺利。今年1月24日,欢喜传媒与字节跳动共同宣布,由徐峥导演并主演的春节档电影《囧妈》,将于大年初一正式登陆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火山版等各大平台,并免费播放。

  同日,欢喜传媒的公告表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欢欢喜喜与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字节跳动)订立合作协议,将于在线视频相关的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字节跳动将向欢欢喜喜最少支付6.3亿元(约7亿港元)。

  8月28日,欢喜传媒发布的2020年中报显示,与字节跳动约定的第一阶段合作已于7月23日结束,因受疫情影响,预计能从以上合作获得的总代价将从人民币6.3亿元调整为人民币4.497亿元。

  双方还有第二阶段的合作,结束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根据合约,双方将共建院线频道,共同打造“首映”流媒体平台。

  另外,欢喜传媒的股东团中还有猫眼。2019年3月,猫眼娱乐与欢喜传媒宣布达成战略合作,猫眼将投入3.9亿港元(约合3.327亿元人民币),以每股1.65港元的价格认购欢喜传媒2.36亿股股份,成为欢喜传媒重要股东。战略合作后,猫眼娱乐将获得欢喜传媒旗下电影、电视剧、网剧项目优先投资权及独家宣发权,猫眼也将运用互联网娱乐服务平台的资源及技术,为欢喜传媒影视内容服务提供协助。2020年中报显示,猫眼在欢喜传媒最新股权占比为6.26%。

  2015年至2018年,欢喜传媒年亏损额分别为9280万港元、12.54亿港元、9516万港元、4.45亿港元。但是在2019年,欢喜传媒实现盈利,净利润达到1.05亿港元。

  根据欢喜传媒半年报,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4.92亿港元,较去年同期下滑54%;净利润为0.2亿港元,同比下滑94%。欢喜传媒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投资的多部电影需要延迟在院线上映,导致今年期内的电影院线上映收益大幅减少。

  可见,欢喜传媒从猫眼、字节跳动到B站,不仅是交换彼此的影视资源,更重要的是寻求欢喜首映的流量、用户突破,弥补宣发推广渠道上的短板。与爱奇艺、腾讯视频会员数双双突破1亿大关相比,欢喜首映的付费会员仍处于起步阶段。2020年中报披露了欢喜首映APP最新的数据:目前,欢喜首映APP下载量超1700万,付费用户已过330万。欢喜传媒有推动长视频领域变局的野心,但最终成果仍需要时间检验。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