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开门红”能决定股市一年的命运吗?

皮海洲 来源:皮海洲 17-01-06 09:07

“开门红”固然是好事,但对于“开门红”的意义投资者没有必要作出过份的解读,以为“开门红”全年红。好像因为“开门红”的缘故,2017年的股市就可以看好了。实际上,“开门红”全年红,“开门黑”全年黑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1月3日,2017年A股市场的第一个交易日,A股如愿地走出“开门红”的走势。当天,上证指数跳空1.67点略作高开,随后高开高走,最终以3135.92点报收,全天上涨32.28点,涨幅1.04%。

没有必要 “开门红”作出过份的解读

2017年股市出现“开门红”的走势是投资者所希望看到的,因为投资者希望新的一年有一个好的开始,有一个好兆头。当然,这个“开门红”的走势也是在预料之中的,毕竟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12月,A股基本上处于回调之中,调整总体说来较为充分,而且大盘试图以3100点做底的意图较为明显。所以在进入2017年,在第一波资金紧张局面得以缓解的情况下,股市出现反弹的走势,这并不令人意外。更何况当天公布的中国12月财新制造业PMI升至51.9,创四年新高,这对于当天的行情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开门红”也因此而出现。

“开门红”固然是好事,但对于“开门红”的意义投资者没有必要作出过份的解读,以为“开门红”全年红。好象因为“开门红”的缘故,2017年的股市就可以看好了。实际上,“开门红”全年红,“开门黑”全年黑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2016年固然“开门黑”全年也黑,但2014年却是“开门黑”全年红。而2013年“开门红”,但全年却是下跌的走势,2015年虽然“开门红”全年红,但股灾却在2015年上演,不少投资者在2015年损失惨重。所以“开门红”的有关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对于“开门红”的意义无非就是一个心理作用而己,没有必要予以高估。

毕竟对于股市来说,出现“开门红”的概率是很高的。股市要么“开门红”,要么“开门黑”,这就至少存在50%的“开门红”概率。而且基于搏一个“好彩头”的心理,政策面会控制利空政策的出台,而在缺少利空消息的打压下,空头力量也会有所遏制,相反多头力量会积极护盘,这就意味着股市“开门红”的机会实际上是超过50%的。所以,“开门红”更多的只是一种正常现象。对其进行过度的解读是没有必要的。

“开门红”能决定股市一年的命运吗?

实际上,“开门红”仅仅只是代表首日当天的走势而已,就是代表当天的走势是上涨的。而且这种上涨,并不代表就没有隐患了。比如,在1月3日当天,虽然股指上涨了32.28点,但成交量不足的问题仍然是明显的。沪市当天的成交只有1599亿元,并没有明显的放大,这也表明场外资金进场并不涌跃。如果后市资金量不能有效放大的话,行情继续走高会存在较大的困难。

其实,就1月份的行情来说,显然也不是“开门红”所能决定的。去年12月份的行情之所以下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面的紧张。因为年底各方面的资金都存在回笼的压力。而1月份因为春节的缘故,同样面临资金压力的问题。因为1月份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包括机构投资者也需要向员工发放包括年终奖在内的各种奖励。再加上春节长假,所以资金在1月份流向股市的额度是非常有限的,资金面紧张的局面在1月份很难缓解。而且1月份还将面临着特朗普这只黑天鹅的困扰,这只黑天鹅将在1月20日就任美国总统,美国的诸多政策包括对华政策都将发生变化,这也使得1月下旬的行情充满了不确定性。这显然不是“开门红”所能决定的。

而从2017年全年的行情来说,更不是“开门红”所能决定的。去年A股欲振乏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股市大规模融资的缘故,全年IPO与再融资规模超过1.6万亿元,创下A股市场历史新高。而这种趋势在2017年同样会得以延续,其中IPO发行将会进一步加快,股市“开门红”当天,就有3只新股发行。按照每天2~3只新股发行的节奏,A股新股发行将会创出新的历史纪录。而在A股融资大干快上的同时,大小非套现同样也是当仁不让,越来越多的公司将会出现重要股东的清仓式减持,掐点减持。股市失血在2017年将会进一步加剧。而这个问题显然不是“开门红”所能决定的。进一步说,如果“开门红”真的能带来2017年股市全年红的话,这就意味着IPO、再融资、大小非套现这“三驾马车”将迎来更好的抽血时机,可以进一步开足马力对股市抽血。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