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阿牛智投:掌握退费退款技巧,避免成为受害者,富时罗素是什么

投资学院 来源:投资学院 20-09-27 18:26

中国债券市场将被全球三大主要债券指数悉数纳入。中国债市开放又迎来一个里程碑式的成果。

富时罗素是英国伦敦交易所(FTSE)旗下全资公司,全球第二大指数公司。富时罗素国际指数是英国富时指数公司旗下专门跟踪全球新兴市场指标的股指,其指数产品目前已经吸引了全球超1.5万亿美元的资金。

目前,全球三大债券指数提供商中,有两家已先后将中国债券纳入其主要指数,此次富时世界国债指数也明确将中国债券纳入时间表。有分析指出,中国政府债券被富时罗素纳入其全球政府债券指数后,有望吸引1250亿到1500亿美元的新外资流入中国债市。

相关解读:

富时罗素公司于北京时间9月25日清晨宣布,中国国债将于2021年10月份被纳入富时罗素全球政府债券指数(WGBI),在征求富时罗素(多个)顾问委员会和其他指数用户的意见之后,纳入的生效日期将在2021年3月份最终确认。

中国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债券市场和第一大新兴市场,规模达到15万亿美元。

据多家机构的测算,一旦纳入,吸引外资流入量约在1250亿~1500亿美元之间。这一资金规模将超出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债券指数(BBGA)带来的流量,更远超纳入摩根大通旗舰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系列(GBI-EM)带来的流量。

高盛此前表示,如果中国债券在WGBI指数中占5.7%的权重,最终流入中国债市的总资金将高达1400亿美元,从而为人民币提供进一步的支撑。

高盛预测称,如果中国债券被分阶段纳入的时间为20个月,那么每个月的资金流入将在70亿美元左右。

收益率因素使中国国债对国际投资者构成较强的吸引力,多数发达国家债券的收益率接近于零,相比之下,中国基准10年期国债收益率接近3.1%。

中国央行截至6月底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海外投资者流入中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每年增长近40%,截至6月底达到创纪录的3,830亿美元。

债市开放之门越开越大,人民币“走出去”也迎来新机遇。

境外投资者加速增配人民币资产,将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再向前一步。恒生中国副行长兼环球市场业务主管吴英敏认为,在全球普遍低利率的环境下,中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能为全球资本提供具有吸引力的配置资产,增加人民币的使用粘性,从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同时,与债市开放步伐相一致的基础设施建设愈发完善,境外投资者在资金汇入汇出和汇率风险管理方面将享受更大的便利性,也将加深人民币国际化程度。

比如,外汇对冲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对于人民币国际化就至关重要。“中国境内外汇对冲市场将迎来黄金发展期。”花旗银行研究部董事总经理刘利刚认为,伴随着境外投资者逐步增配中国债券,外汇对冲市场有望迎来发展机遇,也将加固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

见证这一系列“突破”时刻的市场参与者们,亦在为持续开放背后催生的机遇摩拳擦掌,尤其是对于始终活跃在境内外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们。

“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债券市场对内对外改革开放的日新月异,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新的投融资机会。”吴英敏表示,积极变革中的中国债券市场对银行前、中、后台迅速响应市场变化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恒生中国团队也紧跟市场脉搏,积极参与改革。

作为联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桥梁,外资金融机构有着更多鲜活的感悟。

“汇丰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积极参与者,正看到越来越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兴趣日益提升,他们作为长期投资者也持续看好中国债券市场的收益和潜力。”张劲秋说,可以预见,海纳百川的中国债市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将发挥着日益显著的影响,在全球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占据越来越高的比重。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