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观点】白颖杰:当前资金已经明显回流到了这些相关的板块

量化热点股 来源:量化热点股 20-10-29 16:37

节目嘉宾:白颖杰、吴道鹏 

【市场观点】

        白颖杰:早上其实去看富时A50,整个的跌幅其实并不是很大。包括呃美股,纳斯达克这个股指期货在今天上午开盘也是快速在反弹,所以我们觉得尤其在国内而言,我们说这个欧洲那边的疫情所影响的市场下跌。那回到我们国内自身情况来看,我们应该来说现在的一个防控举措各方面都是做的最好的,全世界做的最好的。所以对于资本市场的影响,应该不至于说有比较明显的快速杀跌之类的恐慌,因为根本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态度。因为其实整个一个市场我们也看到了现在的这个情况,不然的话要下早就破3200了,一直处在这样一个位置的震荡,缠论当中的中枢一直是非常明显的一个支撑。所以现在我们觉得市场可能还是对于这一部分的不确定因素还存在一定干扰。那么再加上整个市场的情绪逐级在恢复

【观点】白颖杰:当前资金已经明显回流到了这些相关的板块

白颖杰:已经有一部分资金开始回流到十四五规划当中的相关板块

        昨天其实整体市场的一个热度,我们说从板块的角度就已经有较前两天来比的话,包括上周来比的话,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一些改善了。那不单单只是资金在可转债在这个注册制的次新里面在倒腾。那么已经有一部分资金开始回流到我们前期说的比如说这个十四五规划当中的这个光伏、新能源,新能源,包括新材料包括新能源汽车,一系列我们可以看到在节后其实这两个相关的主线还是比较明显的。且资金开始慢慢回流,包括叠加三季报的一些行业细分的龙头,也是资金集中关注的,那这其实也是我们看到当下市场开始慢慢回暖的一个迹象。当然整体的量能,我们觉得还是要慢慢释放,慢慢去往上走,一个回暖去消化。在这个十一黄金周之后,那一波回撤的压力。
        吴道鹏:指数从各个级别的结构情况看。先从周线来看,因为级别越大越可能说明多头的稳定性。那么周线级别从2440熊市末端,启动以来我们说这个叫熊转牛,这个是牛市的起点之后做了一个中枢,这个中枢叫上涨中枢,大家可以回听我们在半年前的节目,我觉得这个地方叫上涨中枢,怎么看出来是上涨中枢,看一下MACD指标就能看出来。如果你发现MACD这个指标是从上往下去回抽这个零轴,然后正好股价做一个重叠的区间,它就是上涨中枢。那么上涨中枢都会往上突破。那么突破要看量,如果有量那就有效突破。如果缩量就会拉回来。那很明显这一波是有量的,因为这就是今年7月份那波突破。那么突破之后,现在再做一个回踩。

【观点】白颖杰:当前资金已经明显回流到了这些相关的板块

吴道鹏:级别越大越可能说明多头的稳定性

        现在这个最近利空蛮多的,但是都没有去跌破这个中枢的上轨,说明什么?说明大级别已经确立牛市中枢突破回踩有效,未来大概率会往上去走,这是未来我们对于整个大周期的一个判断,是建立在缠论的一个熊转牛的基础之上。日线我们看到这个地方叫中枢震荡,中枢震荡我记得在前两天我们把传统技术分析的方法的观点和我们做了一个对比,传统技术分析方法这地方有一个叫岛型反转。你看这个缺口,向下的跳空把向上的跳空给补掉了。岛型反转应该很看空的,但是我们说缠论不怎么看,缠论看中枢震荡,看中枢下轨的支撑。
        如果您觉得观点还不错,欢迎评论,您的评论是我最大的动力!

 【观点】白颖杰:当前资金已经明显回流到了这些相关的板块              

【观点】白颖杰:当前资金已经明显回流到了这些相关的板块

1、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

2、点掌财经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

3、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点掌资本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责任编辑:刘明东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