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2.15随笔:3236左右坚决派发!

任启亮 来源:任启亮 17-02-14 22:33

2017.2.15号。随笔。任启亮

   反弹极限:3233-3236!

   大盘上涨了17个交易日。3068反弹到3174用了11个交易日,11是卢卡斯序列;今天是18个交易日,18也是卢卡斯序列,今天创新高基本没有问题,高度3236+-4点。本轮反弹可能舍弃斐波那契,而用卢卡斯序列的可能性不小。

   反弹了3301-3044的0.618超过17点,反弹0.75是极限-3236+-4点!

   三条原则不变: 1. 2638不是底!  2. 3301是2638反弹的最终节点,宣布行情结束。 3.  12.12号k线形成的穿头破脚日周悬不可挑战。

  3044-目前的反弹丝毫没有展开行情意愿,没有一波展开行情的走势是不做震仓洗盘深度下杀一把而得以形成的。春节红包是以虚假的逼空行情运作的,利用权重、杠杆、技巧令指数看起来漂亮罢了。

   也就是说,不可能创新高,不可能挑战12.12穿头破脚日周悬的高点。

   3044至今的反弹,是对见大顶部3301后0.75%反弹;回抽、确认3301是反弹结束的大顶部!

   我判断的以3044为第一个交易日计的34个交易日的循环周期的顶部已经出现。未来16个交易日就是震荡向下破位3044的行情,截止3.3号左右的两会开始再起一波3068-3174左右的反弹是我明确预期的。大约在2940左右启动。

   月初高位行,当月不收阳。

   这是熊市反弹中行之有效的判断方法和口诀。

   所谓月初,指的是8-12号。16号是所谓月初最后的节点。

   本波反弹,是构筑2017年年k线的上影线,基本构筑完成,向上几无空间了。

   今天周一,可能还会有一个新高,高度有限,不排除黑色星期一,克隆12.12号的黑色星期一。只是不会出现那么大的阴线。

   这是十分重要的,同时kdj指标背离,成交量陡然放大,都是顶部确立的明确信号。

   熊市反弹,出现周阳线穿头破脚的几率不高,本次再次出现周阳线穿头破脚,凡在熊市的反弹高位出现周阳线穿头破脚都是顶部区域的明确信号。也就是说,下周创新高是可能的。

   比较蹊跷的是2.3号只有一个交易日,这根周阴线是比较虚的,(毕竟留下的是周线系统中的周k线。)的利用这根k线做文章,形成周线穿头破脚,给人较有气势的感觉,诱多的性质凸显。

   以后的反弹,不会再有3044-3205左右幅度。

   主跌浪的下跌过程,除非暴跌,都会有0.618甚至.0.75级别的一波反弹的,只可能一波!以后任何反弹均小于此级别。

   我认为67周左右破2638,目前已经运行了53周,还有14周左右。

   顶部出现在周二的几率最高,其次是周四。

   可以查一下。

   本质上来说,目前的上涨是在构筑今年年k线的上影线,基本完成了。

   2016.12.12号的最高点3245是不可挑战的!不可能有效站稳3241点3天。

   我准确预测美元反抽,目前判断反抽基本到位,美元反抽后还有一跌,破99是大概率,支撑99.58,极限位是98.33左右。

   黄金、白银还有向上空间。空间视美元最后一跌的深度而判断。总之,黄金、白银目前不要做空!!我已经讲了多次!

   原油十分纠结,原油的主力居然连续5周借助利空做震荡向上的行情,从底部计,均有2.8美元左右的向上空间,致使许许多多的投资者在近来7周左右的横盘震荡中屡屡做反,左右吃耳光。

   逢高做空,坚决做空,必有厚报!

2017.2.15号。随笔。任启亮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