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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公告淘金

股市辰星 来源:股市辰星 17-02-24 09:32

1、今日要闻:银监会将举行重要会议  郭树清出任银监会主席

点评:此次重返金融系统出任银监会主席,让全中国金融界的目光,都会投向这个男人。他被寄予了中国金融改革和监管的厚望与重托,中国金融界未来的一场监管风暴,不可避免会到来。作为前证监会主席,没人比他更了解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最大的发挥资金在市场中的配置作用才是他的理想目标。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郭树清主席的在管理下,银行资金有望得到更加合理的运用,产业结构有望在资金的导引下得到更好的优化,这是中国金融乃至中国经济的利好。

2、并购/重组

恒泰实达:17.88亿元收购辽宁邮电

金亚科技:拟4.5亿控股三板公司卓影科技

睿康股份:拟收购美国知名影视公司A&T控股权

莱茵体育:实控人拟收购英超南安普顿部分股权

王子新材:拟收购新三板企业康泽药业

中昌数据:拟10亿并购云克投资 拓展数字营销服务业务

兰石重装:拟4.08亿收购瑞泽石化51%股权

三七互娱:重大资产重组获通过

天药股份:重组获证监会无条件通过

格力电器:与珠海银隆合作符合公司发展目标

泸天化:重组将以债转股形式展开

万林股份:拟不超6亿收购4家海外林业公司

汉邦高科:拟5.9亿收购广电监测公司金石威视

3、合同/中标

中国建筑:获263.3亿元重大项目

花王股份:签约9.89亿元EPC项目重大合同

宏润建设:签署20亿黔美丽乡村项目框架协议

美晨科技:旗下公司预中标5.14亿元生态 旅游PPP项目

雪峰科技:签5.5亿元爆破工程合同

4、摘帽
*ST亚星: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5、业绩增长

天齐锂业:2016年净利15.67亿元 同比增逾5倍

精功科技: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265%
金达威维生素A产品涨价 2016年业绩增165%
阳谷华泰:第一季度业绩预增 100%至130%
福晶科技:2016年净利7000万元 同比增近一倍

曲美家居:2016年净利润预计增长超50%

安科瑞: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同比增长10%至30%

6、增持

贵绳股份举牌方康橙投资增持58.5万股

7、产品纳入2017版医保目录

贝达药业:埃克替尼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步长制药:公司8个产品新纳入2017版医保目录

康缘药业:公司110个药品入选2017版医保目录

海正药业:公司产品列入2017版医保目录

人福医药:公司产品新纳入2017版医保目录

众生药业:滴眼液产品入选2017版医保目录

北陆药业:产品九味镇心颗粒列入2017版医保目录

太安堂产:产品列入2017版医保目录

8、处罚
ST慧球:顾国平等人遭终身市场禁入

9、终止重组

易成新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10、业绩下降

华谊兄弟:2016年业绩预计同比下降17%

11、减持

上海电力长江电力减持1500万股 持股降至4.97%
同力水泥:天瑞集团减持2482万股 持股降至4.66%

云煤能源云天化集团拟减持不超1980万股

思源电气:股东李霞减持521万股

青松建化:股东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高伟达:股东银联科技减持600万股

我武生物:控股股东拟减持至多15%公司股份

中金岭南:深圳广晟投资减持203万股

12、停牌

*ST亚星(600319)、华光股份(600475)、四通股份(603838)。

13、复牌

三七互娱(002555)、金亚科技(300028)、汉邦高科(300449)、恒泰实达(300513)、南钢股份(600282)、天药股份(600488)、飞乐音响(600651)。

14、解禁风险:

西南证券(100000万股,占总股本17.71%)、

中珠医疗(5230.56万股,占总股本7.35%)、

红相电力(1152万股,占总股本4.06%)、

ST华泽(1906.52万股,占总股本3.51%)、

兔宝宝(853.8万股,占总股本1.03%)、

沃施股份(35.1万股,占总股本0.57%)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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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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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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