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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日报1119:明天还有一只56元新股等着你

打新必读 来源:打新必读 20-11-19 17:25

周五将申购的新股(本文将重点介绍):300911 亿田智能300916 朗特智能

周五将上市的新股:无

今晚出中签号的新股:300910 瑞丰新材 (点击查看瑞丰新材介绍)

今晚出中签率的新股:300915 海融科技605258 协和电子605266 健之佳688578 艾力斯 (点击查看4只新股介绍)

今日开板新股:605007 五洲特纸

目前仍未开板新股:

003019 宸展光电 连续3日涨停

周五将申购的新股重点介绍:

300911 亿田智能

申购代码----------300911
股票代码----------300911
发行价格----------24.35元
申购上限----------0.75万股

发行总数----------2667万股

网上发行----------760万股

发行市盈率----------26.73

参考行业市盈率----------34.56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集成灶等现代新型厨房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收益一览:

新股日报1119:明天还有一只56元新股等着你

公司简介: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端厨房电器制造企业,截止2018年初专卖店已全面覆盖中国大小城市。公司产品在2012年获得“浙江名牌”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嵊州市“工业企业三十强”。2007年,亿田率先应用侧吸下排集成灶技术,持续推动了集成灶产业的发展。在2015年,亿田公司参与起草浙江制造集成灶标准ZZB-032-2015。作为嵊州厨具协会会长单位,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理事单位,亿田以雄厚的技术实力推动行业的发展,在2015年12月首家通过集成灶“浙江制造”认证并被评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4年,亿田联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成立“亿田厨电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中心”,深入研究油烟净化技术,致力于推动产业从无烟厨房向无害厨房升级。同时启动“亿田梦品牌路”战略,签约全能明星林志颖,通过央视、高铁、机场、卫视、网络新媒体等立体渠道重金投入品牌宣传。2016年亿田联合浙江理工大学成立集成灶产业发展研究所,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2017年,亿田顺利通过“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为品质保障奠定了基础。2018年总面积近4.5万的智能工厂项目正式投产,持续推进产品”工业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四化融合。

肩负着“创建无害厨房”的使命,新时代下亿田秉承工匠之心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自从2012年开始扎实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先后获得嵊州市市长质量奖,绍兴市政府质量奖,2018年初从数万家中型企业中脱颖而出,一举问鼎浙江省最高质量奖“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300916 朗特智能

申购代码----------300916
股票代码----------300916
发行价格----------56.52元
申购上限----------1.05万股

发行总数----------1065万股

网上发行----------1065万股

发行市盈率----------50.00

参考行业市盈率----------50.89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收益一览:

新股日报1119:明天还有一只56元新股等着你

公司简介: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是一家专注于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智能家居家电汽车电子等领域中各类智能控制器产品专业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秉承“诚信、专业、创新、共赢”的核心理念,现已拥有雄厚的研发团队,包括结构/机械、电子线路设计、程序开发、EVT/DVT验证中心以及EMC测试中心在内的完整研发体系,拥有高标配SMT贴片车间,十余条DIP生产线、成品组装线,同时也已形成组装百万台的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智能家居等智能控制终端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产品除部分满足国内需求外,大部分出口欧美、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终端客户多为全球知名品牌。

在此祝大家中签!

新股日报1119:明天还有一只56元新股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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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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