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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公告淘金

股市辰星 来源:股市辰星 17-02-27 09:09

1、今日要闻:刘士余:市场具备加大IPO力度的条件

2月26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是新闻发布会的要点汇总:

1)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查处“忽悠式”重组的大案

2)撸起袖子抓监管牢牢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改革方向

3)关键性制度必须迈出关键步伐

4)资本市场要有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数量还要增加

5)从长远看,通过减少或暂停IPO的方法来稳定市场的效果并不好

6)严把IPO质量关,去年90多家企业撤出上市排队

7)资本市场就像穿珍珠项链,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并购/投资/合作
天津普林:重组拟收购电子元器件制造业资产

华策影视:拟投资入股游戏公司乐米科技

步森股份:拟出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爱康科技:控股股东与百度网讯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绿地控股:与仪征市签合作协议 总投资不少于400亿元

宝新能源:拟25亿入股东方富海

3、中标

中国铁建:中标229亿元项目

4、高送转

星源材质:2016年度业绩同比增三成 拟10派6转6

蓝黛传动:2016年度分配拟10转10派1

云海金属:2016年度分配拟10转10派1

蓝晓科技: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年报10转15

5、产品纳入医保目录

以岭药业: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华仁药业:产品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华东医药:公司3产品纳入2017版医保目录

6、业绩增长

东华能源:一季度业绩预增200%-250%

渝三峡A:2016年净利5093万 同比增138%

三七互娱:2016净利翻倍至10.67亿

飞马国际:2016年净利15.39亿元 同比增近六倍

天赐材料:2016年度业绩同比增约三倍

高升控股:2016年度净利1.11亿 同比大增逾41倍

7、增持

长城电脑:控股股东再增持3259万股 拟继续增持

兴森科技:控股股东增持1487万股

8、重大事项终止

万里股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天马精化: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山西汾酒:控股股东未筹划整体上市

9、业绩下降
GQY视讯:向下修正2016年度业绩预告至亏损

山西证券:预计2016年业绩同比下滑68%
10、减持
莎普爱思:股东王泉平拟减持不超1000万股 占比5.64%
三诺生物:实控人及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减持5%公司股份

信维通信:亚力盛投资减持594万股 持股降至4.38%

伊利股份:第一期持股计划清仓减持1146万股

三元达:张有兴减持305万股 持股降至4.98%

惠博普:大股东减持1300万股

三六五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238万股

浩丰科技:大股东拟减持190万股

11、停牌

海南海药(000566)、深桑达A(000032)、花王股份(603007)、至纯科技(603690)

12、复牌
宝新能源(000690)、赢合科技(300457)、宝钢股份(600019)、万里股份(600847)、四通股份(603838)、华光股份(600475)

13、解禁风险:

千红制药(44000.00万股,占总股本34.38%)、

宝钢股份(565251.67万股,占总股本25.57%)、

厦门信达(6701.03万股,占总股本16.48%)  

鲁银投资(7156.41万股,占总股本12.60%)、

*ST蓝丰(3454.38万股,占总股本10.16%)、

新华百货(1820.00万股,占总股本8.07%)、

智云股份(299.64万股,占总股本2.00%)、

澳洋顺昌(411.18万股,占总股本0.42%)、

三鑫医疗(29.00万股,占总股本0.18%)、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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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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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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