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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公告淘金

股市辰星 来源:股市辰星 17-03-13 08:17

1、今日要闻:

1、证监会重拳出击 严打“忽悠式”重组

3月10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拟顶格处罚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涉嫌虚增资产5.6亿,而刘士余主席日前声称的,要及时亮剑的“忽悠式”重组案,也渐渐浮出水面。

2、证监会:对首例沪港通跨境操纵案当事人罚没12亿

近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密切合作,果断出击、迅速查办了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以及唐汉博、唐园子操纵市场案。日前证监会依法从重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两案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3、最高检:2017年将严惩“老鼠仓”等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3月12日在工作报告中提及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案,最新进展为各分案已陆续开庭审理。最高检称2017年将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

4、《证券法》修订今年将二审:跨市场监管或是重点

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可能会着重强调对跨市场操纵的监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至少有4方面内容已基本达成共识:完善基本的交易制度;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留下空间;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打击内幕交易、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

2、高送转

华西股份: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六倍拟10派1.2元

科大国创:控股股东提议高送转拟10转12派1.2

陇神戎发:拟10转22送3派1

3、并购

扬子新材:拟收购华图教育100%股权 实控人将变更

贵人鸟:拟27亿收购威康健身100%股权

当代明诚:重组标的是公司体育业务板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三圣股份:拟5.38亿收购春瑞医化60%股权 拓展制药业务

科华恒盛:拟6.375亿购天地祥云75%股权 拓展数据业务

通威股份:与隆基股份合资建80亿高纯多晶硅项目

智慧能源:拟3亿元设子公司完善智慧能源产业链

4、摘帽

*ST易桥:14日起摘帽更名"神州易桥"

ST江化:14日起摘帽更名“江山化工”

*ST兴化:2016年盈利申请摘帽 一季报预计4500-6000万

5、业绩大增

诚迈科技:去年全年净利5056.20万,同比增长4.17.55%,拟10 派 1.0 元,预计2017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37%至64%

顺丰控股:2016年净利超40亿,拟10 派 1.0 元,牛散叶玉莲四季度入驻

中材节能:2016年净利增22% 工银瑞信两基金入驻

德赛电池:2016年净利增一成 恒大人寿新晋第三大股东

新元科技:去年全年净利1619.69万 同比下降35.8%

6、增持

南大光电: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2.53%股份

7、重大事项终止

江泉实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美康生物:终止收购生物芯片公司股权

8、亏损

昌九生化:2016年亏损3709万元 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9、减持
天海投资:方正富邦拟清仓减持3.2亿定增股份 占比11.06%

通裕重工:股东计划减持不超过9800万股

欧菲光:董监高增持资管计划减持333万股

初灵信息:股东雷果减持近224万股

斯莱克:实控人减持72000股

神农基因:控股股东减持3900万股 占比3.81%

10、停牌
东方市场(000301)、*ST易桥(000606)、振华科技(000733)、赢合科技(300457)、昌九生化(600228)、鑫科材料(600255)。

11、复牌
海南海药(000566)、京蓝科技(000711)、江泉实业(600212)、中昌数据(600242)、兆易创新(603986)。

12、解禁风险:

海澜之家(296153.85万股,占总股本65.92%)

建艺集团(2047.60万股,占总股本25.22%)

大西洋(6888.03万股,占总股本7.67%)

13、新股申购:

新劲刚(300629)发行价8.28元,上限1.65万股,主营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

久吾高科(300631)发行价11.97元,上限1.6万股,主营水处理等领域的膜集成系统。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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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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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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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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