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反转来了!新的趋势形成

乐观
A股挖掘机 来源:A股挖掘机 20-12-17 20:15

反转来了!新的趋势形成

市场今天出现了反弹,力度还不小,就周初前三天来比较可以说是实现了弱转强,情绪明显好转,这两天一直强调的上方关键位置3380-3390昨天冲高回落后,今天强势收复。所以今天分时明显是能感觉到没有突破之前行情弱势不堪,上午尾盘指数开始冲击发力,午后小幅回踩后由大金融带动,指数顺利完成了冲关,收盘重新站上了3400点,创业板也创下阶段反弹新高。

三天弱势行情过后,对于今天的突然强势我觉得网上说的这句话很适合现在的情境:“你以为他行,他又不行了,你以为他不行,他又行了。”

点击蓝字查看上一交易日收评:关于市场三种趋势的演变

先看一下这两天针对这个重压区的分析观点:

周二收评:“周初表现差强人意,反弹质量不高,上方3380-3390压力不小,这里急需突破稳定军心,不然就会冲高回落,继而转为震荡走势”;

昨天周三收评:“反弹质量很差,短期市场变盘既然无法形成反转,那上方3380-3390区域不能突破站稳的话,那么接下来将会回踩上周五的低点3325,行情短期会进入横盘震荡”。

其实这个位置并不是很重要,因为就上方压力来说就算不能突破也仅仅是转为横盘震荡,震荡区间也不大,下方3325、上方3380-90,小区间震荡风险相对来说较小,而下方3325则不同,下方3325,这里才是箱体上下沿的多空分水岭,。所以昨天到压力位包括今天早上冲到压力附近时我给大家提示的都是减仓后保持5成仓位,并没有大幅减仓,一方面是周初三天行情不可否认的弱势,逢高到压力位减仓是没有问题的,等回调下来到3325支撑位后再回补进去;另外一方面就是防止出现像今天这样的突袭行情,如果不是因为周初三天弱势,这之前我可是明确提示大家看好这里的反弹的,毕竟中期趋势还在。所以这里更多的是运用仓位管理来对抗这里的风险,不管是转为横盘还是像今天突破其实我们都是占据主动的,而且再说了,手里有筹码难道还不希望涨吗?

这一点大家可以从上周的收评文章里面是能明显看出来的,就像周末文章里面明确提示大家的 本周一是短期绝佳的低吸机会。

再来看下今天的盘面,早盘平盘线附近开盘,随后在大金融和周期股的反弹下震荡走高,风格切换到沪强创弱,资金依然在权重方向做跷跷板,指数经过上周的单边调整杀跌后今天又回到了3400上方,同时放出了量能。热点方向依旧在不断轮转,大金融拉升抢占了市场资金,使得昨天走强的光伏和近期走强的农业、食品纷纷补跌,风格也出现了高低位切换。对于今天大金融和周期股我认为都属于一次超跌反弹,对于大金融的拉升这一重磅信号,很多人问是不是大盘中期趋势要向上突破了,我认为现在想要突破难度非常大,预计反弹到上方高压区位置后还要回踩消化。今天强势过后明天必然迎来分化走势,明天必须要继续放量走强,指数从3465下来后回踩箱体中枢获得支撑后迎来今天的强反,对于其持续性是重点考验。

简单来说,今天大金融带动指数小趋势突破,完成了由3465到3325下降趋势的反转,形成了新的上涨趋势,也说明上周五的探底回升阴线,确实是见底信号。新的短期趋势则是从上周五的3325低点起始,向日线大级别箱体顶部进发形成短期多头趋势。注意这里是短期趋势。

中期趋势来说

市场依然处于大级别的日线震荡箱体内,保持大震荡的格局未改。创业板、深成指在高点附近同样面临巨大压力。

反转来了!新的趋势形成 

那么在中期趋势的压制下,短期上冲到压力附近时面临的风险则会更大,今天站上3400后,离上方重压不远了,可以说很近。

接下来越往上则越要注意风险了,总体方针策略就是且站且退!

明天周五(12月18日)行情来看

明天预计会继续震荡小反弹,仓位不建议立马加回来,短期的反弹趋势行情空间不大。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