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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公告淘金

股市辰星 来源:股市辰星 17-03-27 08:58

1、今日要闻:周小川:货币政策宽松已到周期尾部

3月26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货币政策在经过多年的量化宽松之后,目前全球已经到达了这次周期的尾部,这意味着货币政策将不再是宽松的政策。不过他也指出,因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在不同国家以不同的速度进行,因此货币政策也不是完全协调一致的。

周小川同时表示: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曲折,不能过分依赖货币政策,应该对已经在一些国家出现了的再通胀现象保持充分警惕,目前全球流动性相当充裕。

2、高送转

世嘉科技(002796):2016年度分配拟10派3元

齐峰新材(002521):2016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

江铃汽车(000550):2016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元

上海建工(600170):2016年拟10转1.9派1.3元

良信电器(002706):2016年拟10转10派4元

3、重组/投资

沙隆达A(000553):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国资委批复

金盾股份(300411):22.1亿购买两国防科研公司 发展军民融合

4、合同

中国建筑(601668):与澳大利亚BBI签订50亿澳元“一带一路”项目

中成股份(000151):签署3.1亿美元老挝水电站项目合同

5、业绩大增

华峰氨纶(002064):一季度业绩预增247%-289%

神雾环保(300156):2016年净利超7亿 同比增长289%

聚飞光电(300303):2016年业绩同比增逾五成 拟10转8派1

徐工机械(000425):2016年净利2.09亿元 同比增2.7倍

环旭电子(601231):2016年净利8亿 前海人寿四季度大幅增持

水晶光电(002273):2016年净利2.54亿元 同比增70%

云南能投(002053):2016年净利增长163%至2.7亿元

川润股份(002272):2016年净利润1454.8万元 同比增加121.44%

民和股份(002234):2016年净利润为1.54亿元 同比扭亏为盈

6、处罚
上海普天: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终止重大事项

三鑫医疗:终止筹划重大事项

林海股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康达尔: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8、业绩亏损/下降

武汉凡谷:大幅上调2016年亏损额 一季度预亏1亿至1.3亿元

万集科技:一季度业绩预减117%-95%

东方电气:2016年亏损近18亿元

江铃汽车:2016年业绩同比降四成

齐峰新材:2016年业绩同比降47%

9、清仓减持

立霸股份:锦诚投资清仓减持940万股

10、停牌
*ST兴化(002109)、亚玛顿(002623)、罗顿发展(600209)、*ST山水(600234)、新安股份(600596)、*ST兴业(600603)、上海普天(600680)、沪普天B(900930)。

11、复牌
科华恒盛(002335)、三丰智能(300276)、绿盟科技(300369)、三鑫医疗(300453)、林海股份(600099)、大有能源(600403)、现代制药(600420)、上海科技(600608)、龙建股份(600853)、玉龙股份(601028)、*ST新集(601918)、丰林集团(601996)、火炬电子(603678)。

12、解禁风险:

平高电气 600312:(31851.94万股,占总股本23.47%)

江特电机 002176:(20090.16万股,占总股本13.67%)

葛  洲  坝 600068:(45620.11万股,占总股本9.91%)

金隅股份 601992:(100180.64万股,占总股本9.38%)

曙光股份 600303:(4581.83万股,占总股本6.78%)

大立科技 002214:(880.00万股,占总股本1.92%)

银江股份 300020:(968.59万股,占总股本1.48%)

金瑞矿业 600714:(306.84万股,占总股本1.06%)

丽珠集团 000513:(317.38万股,占总股本0.75%)

生物股份 600201:(56.00万股,占总股本0.09%)

海南瑞泽 002596:(13.35万股,占总股本0.04%)

申万宏源 000166:(109.31万股,占总股本0.01%)

13、新股申购:

广和通(300638)发行价10.45元,上限2万股,主营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

江化微(732078)发行价24.18元,上限1.5万股,主营湿电子化学品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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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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