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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操盘必读》

王进 来源:王进 21-01-04 21:58

【要闻精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常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工信部:将发布相关标准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和单位近日共同制定并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2020年增量同比增长85%。
>上海: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千兆宽带、5G卫星互联网等高速网络覆盖。

【行业精选】

蔚来首款轿车或搭载激光雷达、激光雷达望迎来“上车”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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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蔚来官方宣布,蔚来首款旗舰轿车将于1月9日NIO Day 2020正式发布。从预告图中可以看出,这款轿车顶前部有一个小小的凸起,业界猜测其为激光测距装置LiDAR,或称激光雷达。基于此,蔚来轿车将有望达到最高L4级的自动驾驶水平。除蔚来外,近期国内多家巨头密集发布激光雷达相关产品。1月1日,小鹏汽车宣布与大疆孵化的Livox览沃科技达成合作,将在2021年推出的全新量产车型上使用其生产的小鹏定制版车规级激光雷达。12月21日,华为首次面向公众正式发布车规级高性能激光雷达产品和解决方案。随着华为及造车新势力等巨头的积极推动,2021年激光雷达“上车”值得期待。
分析认为,激光雷达是高等级自动驾驶的关键技术之一,当前行业处于规模商用前夜,行业有望在2021年迎来加速发展。需求侧,部分新能源车企和传统车企相继宣布2021年推出装载激光雷达的量产型汽车。供给端,经过多年的发展,激光雷达产业链逐渐建立并得到完善;全球范围内以Velodyne、Luminar为代表的企业相继登陆资本市场,有望借助资本力量加速自身业务发展。根据沙利文预测,2024年全球激光雷达市场2025年望达到135.4亿美元,2020-2025 年复合增速达到64.65%。行业爆发在即,车规级产品验证领先、技术研发迭代领先的企业望受益。
万集科技(300552)公司车载激光雷达已实现产品化并,已通过多项车规级测试。
巨星科技(002444)激光雷达是公司重点产品之一,已销入欧美顶尖企业如莱卡、天宝等。

去年12月光伏装机或超预期、产业高景气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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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智汇光伏光伏们报道,截止去年12月30日仅大型地面电站总规模为10.9GW,当月光伏并网预计超15GW,预计将大幅超出市场预期,全年装机有望超42GW。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装机18.7GW,意味着Q4单季新增装机将显著超过前三季度总和,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各类光伏产品在Q4价格表现极为强势的原因。受益于政策利好,未来光伏需求将维持高景气。
分析师表示,前期市场担心组件价格上行会对四季度国内竞价项目抢装造成影响,预计去年12月抢并网光伏项目中,仍有可观规模组件将延迟到今年Q1安装,叠加部分自然推迟到Q1并网的竞价项目需求,Q1国内光伏需求有望呈现和Q3类似的“淡季不淡”景象,近期龙头组件厂商排产及光伏玻璃等核心原材料的订单情况也基本能够印证这一判断。长期来看,2021年是国内平价第一年,前期规划的平价项目将会成为国内装机的主要支撑;同时随着海外疫情的逐步缓和,海外陆续开始复工复产,海外需求有望逐步复苏,行业有望稳定增长。
A股光伏产业链公司中,可关注捷佳伟创(300724)、东方日升(300118)、阳光电源(300274)等。

【公告淘金】
圆通速递(600233)国际速递预期2020年纯利同比增加不少于600%。
金新农(002548)12月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增长179.03%。
永冠新材(603681)拟投资8.9亿元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协鑫能科(002015)下属公司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50MW)投入商业运行。
长盈精密(300115)拟合计20亿元投资三个动力电池结构件自动化产线项目。
恒瑞医药(600276)获得罂粟乙碘油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步长制药(603858)盐酸特比萘芬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卧龙电驱(600580)公司将为鑫可传动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机。
宁波港(601018)招商港口与招商局宁波合计持股5%。
金 螳 螂(002081)与成都城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新股申购】
天能股份:申购代码787819,发行价格41.79元/股,发行市盈率30.9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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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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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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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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