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庄股庄家出货时有哪些征兆?庄股与主力股有哪些不同?

股票知识 来源:股票知识 21-02-23 17:57

庄股庄家出货时有哪些征兆?庄股与主力股有哪些不同?

庄股庄家出货时有哪些征兆?庄股与主力股有哪些不同?

第一,目标达到

什么叫目标达到?神光公司有一个加倍取整的理论,这个方法在股市中还没有被广泛的应用,而一种理论在市场中掌握的人越少,可靠性就越大,所以,这是判断股票高点的一个好方法。简单的说,我们准备买进一只股票,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加倍和取整的方法联合起来用,当你用几种不同的方法预测的都是某一个点位的时候,那么在这个点位上就要准备出货。当然,还可以用其它各种技术分析方法来预测。故当预测的目标位接近的时候,就是主力可能出货的时候了。

第二,该涨不涨

在形态、技术、基本面都要上涨的情况下不涨,这就是要出货的前兆,这种例子在股市中是非常多的。琼金盘(0572)1999年5月10日有个突破,突破当时放了巨量,理论上第二天应该突破往上涨,结果不涨,从高位下来,就是出货的征状,随后果然连续暴跌。这就是形态上要求上涨,结果不涨。还有的是技术上要求涨,但该涨不涨。比如说活力28,在1999年的5月6日,它的底部形态非常漂亮,而且往上还有个突破,突破了5日和10日线,5日线开始往上翘,这是技术上应该涨的,第二天突然出个阴线而且放量,技术上该涨不涨,也是出货。后来分析这个庄可能是钱不够了,要做别的股票,就把该股斩仓了。还有的是公布了预期的利好消息,基本面要求上涨,但股价不涨,也是出货的前兆,这样的例子多如牛毛。所以,基本面、技术面决定了股票该涨而不涨,就是出货的前兆。

第三,正道消息增多

正道的消息增多,就是报刊上电视台、****里的消息多了,这时候就是要准备出货。上涨的过程中,报纸上一般见不到多少消息,但是如果正道的宣传开始增加,说明庄家萌生*意,要出货。

第四,传言增多

一只股票你正在作着,突然这个朋友给你传来某某消息,那个朋友也给你说个某某消息,又一个朋友又给你说某某消息,这就是主力出货的前兆。为什么以前没有消息呢?

第五,放量不涨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是放量不涨,就基本确认是处理出货。如杉杉股份1998年11月17日的成交量是3万股,随后是20万股,9万股,22万股,24日突然成交96万,这就是放量不涨的例子,应确认主力出货,尽管第二天股价根本没有跌下来,且成交量也只有17万股,但随后股价大跌15元,从28元多跌到13元才重新走强。

如果有了这些征兆,一旦出现了股价跌破关键价格的时候,不管成交量是不是放大,就都应该考虑出货。因为对很多庄家来说,出货的早期是不需要成交量的。

庄股与主力股有哪些不同?

庄股指主力大户大比例持仓,一般最少流通盘的35%以上,多则可达85%流通盘;主力股指有部分资金或短线客,在某一阶段介入的个股。两者区别为:

1.持仓量不同,庄股一般最少持仓流通盘的35%以上,多则可达85%流通盘,如湘火炬,合金投,中科创,亿安等,而主力股一般仅几十万,几百万股,持仓不会超过20%流通盘。

2.连惯性不同,庄股主力大户在操作时具有连惯性,一般不会出光某只股,而采用高抛低吸部分筹码来摊低成本,而主力股只选择某段时期介入,获利后即全线抛出另选一只,不在一只股上过久停留,若以后看好,高位再追买也不怕。

3.周期不同,一只庄股从建仓至出货最少要1年半,平均在2年以上(视其控盘度),而主力股时间周期很短,多则3-4个月,少则1-2天。

4.从上榜席位看,庄股其上榜席位具有连惯性,即底部上榜席位至始至终均在其中出现(如0012南玻),而主力股其席位不同,即每次上榜者不重复出现。

5.运作时机不同,庄股主力大户建仓时机选择大盘下跌时或个股出利空时,而主力股发力则选择大盘走好或出突发性利好时。

6.资金实力不同,庄股至少2亿以上,主力股仅需几百万,最多1亿,即使有1亿也很少会全部投入。

7.K线形态不同,由于庄股高度控盘,其对K线的控制游刃有余,对关键价位的细微控制很好,甚至可以一天仅让其在几分钱区间振荡,拉升区可连续收阳,如0008,600710,而主力股则波动起伏较大,阴阳线交错,常有中阴出现。此为主力大户无法控制盘口所至。

8.均线上,由于主力锁仓型拉台,中期市场成本沉在底部,中期均线发散,不会粘合,重叠或交叉。而主力股由于大起大落,中短期市场成本相差不远,均线上下穿叉。

看到这边大家应该知道了庄股庄家出货时有哪些征兆?庄股与主力股有哪些不同,想要了解更多的投资知识,欢迎关注点掌财经!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