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股市高手超短打板笔记(五):炒股与学佛的思考

隐者无门 来源:隐者无门 17-05-02 10:05

二、炒股与学佛的思考

 从个人的经历,我觉得炒股与学佛有共通之处,仅提供大家参考。

(一)成功都必须是走实证之路 很多人不知道,学佛的人(包括和尚)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重佛学的理论,理论很深,做学问的。第二种是做法事的人,注重仪轨,为人做法事;第三种人是重实证修行的人。

这三种人里,第一种和第二种没有一点意义,没有任何用处。他们根本没有明白,“佛”是不能通过逻辑和思维得到的;“佛学”是要属于“心证”的范围,只能通过自己实证,才能有收获。学佛的目的就一个“了生死渡众生”。学佛的理论和做法事,在生死关头屁用没有,一点关系也没有。所以,真正学习佛法是很苦的,是非常不容易的。首先要知见正,然后在修证中还要吃得苦,一坐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十天半月!吃得苦外,还得能放下贪、嗔、痴,不执着,不分别,应了一句话“任何成功没有捷径,苦难是良师”。炒股也是一样,十年下来,感觉是非常的不容易!其中的艰辛和虐心的痛楚只有自己才知道。所有在股市成功的人无一不是如此过来的。

所以,我对股市这个行业有一个感受:这是一个只有死过才能成功的行业。

所以,不论你在各种炒股理论方面有多么深入,股市的本质和佛学一样是实证的行业。如果你所有的经验、认识和知识没有进入到实战中,那也是没有用,因为知识不能检验你的人性弱点!

股市在你成功前是很苦很难的,要成功就必须能死而后生。

绝大多数人,都是死而不生。认识这一点,给予自己足够的警惕,只有好处没坏处,千万千万敬畏市场!

(二)明理见性后重点是除习气。

    1、修行必须已经走在正确的路上

股市是一个修行场。不论一流高手还是超一流高手都有这个感受,高手之路,绝对是了解人生,感悟生命,自我修行完善之路。

但是,如何才是修行?如何去修行?这是一个很迷惑的问题。

这也许也是一个人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要想在股市中实现财富自由的目标,“修行”是必须之路。

    佛法的修行有三个字,“戒、定、慧”,由戒生定,由定生慧,由慧灭无明成正果。而另一个角本就是,学佛必须“明心见性”,见性后的要点就是除“习气”,随时随地“不随境转”的修行,把累生累世的习气在生活中消磨光;不随境转就是定力,开悟就是智慧。

 我觉得炒股的修行,入门就是“知见正”,见地都不正确,肯定谈不上开始修行,修行必须已经走在正确的路上,这点很重要。

 在这条路上的修行,我感觉有几点:

 一是在操盘中了解自己的人性;

二是在操盘中了解市场的人性;

三是学会控制自己,修行自己的定力;

四是控制自己提升定力后,再产生对市场的整体把控。

五是资本市场是人性最赤祼露的市场,最后将在市场中对人性、对社会的深刻了解,融入对操盘的思考、融入对生活的理解,注入生命,超然人生。

 而这里最起码的一条,最少要做到自己对“风险控制”的定力;能够坚持自己的系统、坚持自己原则。不受境转,心静如水,平淡面市。

佛法的修行,要求一定是全身心的付出,生起绝对的信心,绝不怀疑佛法。

股市也一样绝对不是把在单一的“被套”中接受市场魔鬼的鞭刑和控制理解为修行,修行就是不被市场所奴役,让自己成为“市场中的自由人”。

这样就能做到“先渡自己”了。

炒股的目标:“自由”。一个是在市场中“操盘自由”,不被市场控制和牵着走的人;一个是实现“经济自由”的人。只有通过修行实现第一类人,你才能可能成为第二类人。对“风控”的定力是修行第一个最重要的词!

如果再深一层,有大修行者,将入能渡众生之境。即: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这个就太深了,我们还是先渡自己吧!

   2、在炒股的个程中消除自己身上的习气就是修行

    习气二字,就是不好的东西,不好的习惯,错误的认识,习气是妄念,是贪嗔痴,是人性中的阴暗面。

炒股的修行和学佛一样,时时要注意观照自己的内心,发现自己的缺点,也包括发现自己的优点;好的坚持,不对的放掉。学禅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就是起疑情,疑情越大,效果越好,智慧升起越大,困惑化解越猛。不是在那里呆坐着,什么都不想,不是枯坐做样子,是必须不停的参话头,不停的追问参禅的是谁!

炒股一样,我们必须不停的面对自己的缺点和发现自己的不足,不停坚持除习气,不停的改变自己,不是做样子。

我觉得坚持改掉习气就是在股市中的修行。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