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场外期权长期可持续服务实体企业?近年来,我国商品期货场外业务发展速度加快,场外业务更广泛地服务于实体企业,为不具备直接参与期货市场能力的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该专家介绍,一些实体企业因为人才、资金管理等因素并不具备直接参与或者用好期货及其衍生品工具的能力,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场外市场为企业提供一个整体的风险管理方案,用这种方式使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并且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
从企业角度来看,场外期权产品可以切实满足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有其独特优势。上述专家表示,场外期权产品设计灵活,能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由专业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也节约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更重要的是场外产品损益可预期,浮亏可控,解决了一些企业无法忍受期货端亏损的问题。
此外,商品期货场外市场对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也有一定益处。“场外市场通过期货市场定价,解决了标准化和个性化之间的矛盾。所以今年的项目试点通知要求中也明确,场外产品要用大商所的场内期货进行对冲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该专家说。
该专家介绍,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大商所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场外期权试点的指导原则,首先是希望场外期权项目能够服务于产业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因为大型企业的行业示范效应更强,能让更多的企业关注到场外期权产品。其次在产品策略上,希望场外期权产品着眼于满足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对服务的企业有细致深刻的了解,多工具、多角度深入挖掘企业需求,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对权利金成本的敏感度等,满足企业风险管理要求。最后是立足于可持续发展,鼓励通过场外业务项目使期货公司的团队有所成长,并使产业企业对场外期权项目有更深的了解,实现长期可持续合作。
在项目具体要求方面,上述专家介绍,今年的一个创新点是项目主体除期货公司之外,增加了证券公司和银行。申报数量上,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三个项目,须为不同品种,去年最多为两个。试点规模上,试点项目品种现货量、场外期权产品时间以及品种现货量和期权产品时间的乘积都应达到大商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但现货量不一定要通过一笔交易一次完成,可以通过多个场外期权产品进行累加。另外,今年针对时间的要求更加明确了,须在立项30日内开展交易并向大商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在2017年12月底之前结题并提交报告。
该专家还就试点项目申请的程序和试点项目支持向参会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并在之后的现场答疑环节对参会人员的提问一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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