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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

股票学堂 来源:股票学堂 21-03-05 16:35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对一个期货交易者而言,会算帐可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由于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而且又是实行每日清算制度的,故期货交易的帐户计算比股票交易来得复杂。但只要掌握要领与规则,学会也不是太难。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

  在期货交易帐户计算中,盈亏计算、权益计算、保证金计算以及资金余额是四项最基本的内容。
  按照开仓和平仓时间划分,盈亏计算中可分为下列四种类型:今日开仓今日平仓;今日开仓后未平仓转为持仓;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继续持仓。各种类型的计算方法如下:
  今日开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其买卖差额;
  今日开仓而未平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开仓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平仓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持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在进行差额计算时,注意不要搞错买卖的方向。
  例1:某客户在某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后存入保证金50万元,在8月1日开仓买进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40手,成交价为1200点(每点100元),同一天该客户卖出平仓20手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成交价为1215点,当日结算价为1210点,假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则客户的帐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1215-1200)×20×100=30,0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210-1200)×(40-20)×100=20,000元
  当日盈亏=30000+20000=50,000元
  手续费=10×60=600元
  当日权益=500,000+50,000-600=549,400元
  保证金占用=1210×20×100×8%=193,600元(注:结算盈亏后保证金按当日结算价而非开仓价计算)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549,400-193,600=355,800元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

例2: 8月2日该客户买入8手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成交价为1230点;随后又卖出平仓28手9月合约,成交价为1245点;后来又卖出40手9月合约,成交价为1235点。当日结算价为1260点,则其账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1245-1230)×8×100+(1245-1210)×20×100=12,000+70,000=88,0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235-1260)×40×100=-100,000元
  当日盈亏=88,000-100,000=-12,000元
  手续费=10×76=760元当日权益=549,400-12,000-760=536,640元
  保证金占用=1260×40×100×8%=403,2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536,640-403,200=133,440元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

例3:8月3日,该客户买进平仓30手,成交价为1250点;后来又买进开仓9月合约30手,成交价为1270点。当日结算价为1270点,则其账户情况为:
  平仓盈亏=(1260-1250)×30×100=30,000元
  历史持仓盈亏=(1260-1270)×10×100=-20,000元(注意,持仓合约成本价已不是实际开仓价1235点,而是上日结算价1260点)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270-1270)×30×100=0元
  当日盈亏=30,000-20,000+0=10,000元
  手续费=10×60=600元
  当日权益=536,640+10,000-600=546,040元
  保证金占用=1270×40×100×8%=406,4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546,040-406,400=139,640元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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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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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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