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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概念股有哪些?云计算概念股龙头一览

炒股技巧 来源:炒股技巧 21-03-08 10:51

        云计算是继互联网、计算机后在信息时代又一种新的革新,云计算是信息时代的一个大飞跃,未来的时代可能是云计算的时代。云计算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和需要性,可以为用户提供一种全新的体验,云计算的核心是可以将很多的计算机资源协调在一起,使用户通过网络就可以获取到无限的资源,同时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那云计算概念股有哪些呢

云计算概念股有哪些?云计算概念股龙头一览

云计算概念股龙头一览

1、光环新网 (300383)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互联网综合服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提供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及其增值服务、IDC运营管理服务以及云计算及相关服务等。其增值服务包括IDC网络安全服务、IDC负载均衡服务、流量监控服务以及反向域名解析服务等。该公司还提供网络系统集成服务。该公司在北京、河北及香港开展业务。

2、思特奇 (300608)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提供电信级软件产品和运营服务的公司。该公司的业务包括以BOSS为主的运营商支撑系统、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即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智慧城市、易信企业云和物联网等。其以BOSS为主的运营商支撑系统从事向国内运营商和广电网络提供Boss系统,以及系统咨询、系统规划、产品升级等服务。

3、云赛智联 (600602)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贸易,以及机顶盒与电子器件等的生产销*。该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机顶盒、金属探测器、各类膜片开关组合和印刷电路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类产品、雷达类产品,以及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类产品等。通过子公司,该公司还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并提供贴片加工业务。

4、荣科科技 (300290)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第三方服务、重点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以及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其数据中心服务包括数据中心建设服务、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数据中心搬迁服务、数据中心灾备服务、数据中心咨询设计服务和绿色数据中心智能监控系统。其重点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包括社保医疗解决方案、社会保障解决方案、人力资源管理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等。其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包括金融信息技术运营外包服务和金融信息技术管理外包服务。该公司主要为金融、社保医疗、电信、电力、交通等提供相应服务。

5、佳都科技 (60072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智能化技术、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及应用业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轨道交通、以公共安全为基础的智慧城市、服务与产品集成等。其智能轨道交通业务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的研发、设计、集成和维保。该公司主要在国内市场开展业务。

6、浪潮信息 (000977)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一家云计算数据中心核心产品、方案和服务的**商。该公司主要从事服务器生产、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该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服务器及部件和信息技术(IT)终端及散件。该公司的产品销往中国国内与海外市场。

7、中科曙光 (60301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研究、开发和制造高性能计算机、存储及其相关设备等。该公司还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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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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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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