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股市基本原理一览 底部形态分析一览

股票知识 来源:股票知识 21-03-10 17:22

股市基本原理一览 底部形态分析一览

​股市基本原理一览 底部形态分析一览

1、惯性原理:处于涨势或者跌势的时候,其趋势一般将延续。

2、波浪原理:跌有多深则涨也将会有多高;量足则价升。

3、极静思动:价窄而量缩往往预示着大行情的来临。

4、物极必反:行情发展到极端状态时将朝着它的反向运行。

5、一致性 :当长期和短期的趋势都一致时其威力最大。

6、转折交叉:当短期和长期趋势发生矛盾时可能会变盘。

7、成本原理:当买入的成本小于市场成本时风险较小。 

主力行为

1、主力收集:指标在中低位,价量配合好,盘中常有大手笔买单,有间隙放量行为。

2、主力入场:该股处于盘整或者下跌过程中,突然放出巨量上扬,内盘明显大于外盘,换手积极,主力入场明显。

3、主力派发:经常高开走低,上冲乏力,均线时常跌破,价量配合差。

4、主力撤庄:股价暴跌,价量配合极差,外盘远远大于内盘,若成交量放出,属主力撤庄行为。

5、主力拉升:主力吸足筹码之后,开始振仓洗筹,最明显的特征是升跌无量,并量呈逐波缩小之势,当形态发展到均线粘合、多头排列的时候,主力往往会拉升。

底部形态分析一览

股票的大幅上扬是从底部开始的,所谓底部当有一个筑底过程,筑底的目的是调整均线或者叫清洗筹码,只有当市场上对该股的抛盘达到了极微的程度,或者因为消息导致市场人士对股市绝望逃命,而又有新生力量介入的时候底部才有可能形成,因此从图表看,一种形态为窄幅缩量,另一种形态则是巨量下跌,底部形成放可产生强大的上升行情。

实战中总结七种底部形态:第一种是“平台底”,第二种是“海底月”, 第三种是“阳夹阴”,第四种是“均线星”,第五种是“探底线”,第六种是“三红兵”、第七种是“长尾线”。股票的底部一般三天形成,根据形态划分,不管任 何形态都需和均线系统成交量配合而论,均线处于粘合或者短期均线在中长期均线下方可谓底部,而成交量没有一个递减缩小的过程或者没有一个放量急剧下跌的过 程就谈不上底部,底部突破往往是由消息引起的,但它是通过时间和形态构造出来的,下面就分头来论述底部的七大形态。

一、平台底:股价在5日均线附近连续平盘三天,迫使5日线和10日均线形 成金叉或者5日线上翘、10日均线下移速率变慢,具体的要求是三天中第一天收小阴线,第二天收小阳或小阴,第三天收小阳,整体看三根K线是平移的。

二、海底月:它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天收中阴线或者大阴线,第二、第三天收上 升形态的小阳或十字星,并且三天中有成交量放大趋势的迹象。大阴线好比是一只大船沉入海底,但在底部受到强大的支撑,并有超过其下跌的能量维持它的上升, 因此假如说均线系统是往上的,中线指标看好,没有理由认为该大阴线是行情的中止,应该考虑这是主力刻意打压造成的,因此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新一轮行情 的旭日东升。

三、阳夹阴:即二根阳线中间夹一根阴线,意思是说第一天股票上扬受到抑制, 第二天被迫调整,但第三天新生力量又重新介入,因此这种上升就比较可靠,后市向好的机会多。

四、均线星:在底部均线系统刚修复往上的时候,往往会在均线附近收一个阴或者阳十字星,这是多空力量平衡的一种表示,但发生在底部,第二天极容易出现反弹或者往上突破,这是一种不引人注目的形态。

五、三红兵:在均线附近或者下方连续出现三根低开高收的小阳线,并且量有逐步放大的趋势,预示着有小规模的资金在逢底吸纳,后市将看好。

六、探底线:当天开盘低开在均线的下方,而收盘在均线的上方,这是主力为了进一步做行情而刻意做出来,按照惯性原理后市理应看涨。

七、长尾线:当天开盘之后,股市出现放量下跌,但之后莫名其妙被多头主力拉升,留下了一个长长的下影线,这是做反弹资金介入的信号,只要第二天重拾上升路,上升空间就很明显。 底部是由形态构造的,但成交量起了一个关键性的作用,无论是缩量也好、放量也好,都必须要有个规律,比如说逐波缩量、温和放量这都是一种向好量变过程,但假如说有放量不规则、或者说上去的时候成交量很大但没有涨多少,无论任何形态都有成为下跌换档的可能。比如说97年基金的疯跌。

看到这边大家应该知道了股市基本原理一览 底部形态分析一览,想要了解更多的投资知识,欢迎关注点掌财经!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