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分享《快速解读股神利弗莫尔操盘术精要》(一)

隐者无门 来源:隐者无门 17-05-10 17:04

导读

         杰西·利弗莫尔,对所有股市从业者而言,都是一座让人仰望的高山,他在股市中取得的财富无人能超越。虽然,他最后的结局是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所创股市操盘技术的光芒。

可以说,让利弗莫尔成功的正是他的操盘术,而让其失败的是其“人性的弱点”。

    利弗莫尔在股市中有过无数次破产,随后都又站起来,对他传奇一生的总结对于所有入市者都是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从失败中站起来仅这一点就激励了无数曾经历过失败的投资人又重燃起希望之火。这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利弗莫尔被棉花大王所骗破产后,身无分文,欠了不少朋友的债务,在长达4年的“背运”年景里,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人倒霉时,喝水都会塞牙",无论怎么操盘,利弗莫尔都以失败告终,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合再做股票,甚至有自杀的想法,最后在经历人生的磨砺与绝望后,选择重视信心,负债累累的他向券商老板借了很少的一笔钱重新入市,结果大家都知道创造了富可敌国的财富。

很多人在评价利弗莫尔的结局时都归功于最后的“破产”,我并不这么认为,自杀时的利弗莫尔并非完全破产,据说还是留有几百万美元的资产,这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个人觉得走向自杀也许是利弗莫尔不能逃脱的人生“宿命”,这并不完全是破产的因素,我喜欢研究周易命理!这个答案,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到他的最后一任夫人的身上去寻找,不会是一个巧合;生命中难以解释和不知道的事情确实太多。当然,这个问题不是本书的内容,这里不讨论,说这一节的原因,是想阐述利弗莫尔的失败并非因为其技术,恰恰是违反了自己的操盘系统与准则。

1940年出版的《股票大作手操盘术》(即:如何交易股票)是其唯一亲笔著作的作品,同年饮弹自尽,成为绝笔。利弗莫尔的操盘术是趋势流战派技术发展的基石,虽然经历近一个世纪,这套技术的理念仍然不过时,仍然很重要。就如利弗莫尔所说:我终于领悟到,股票市场没有任何新花样。价格运动的历史,过去和现在从来没有什么不同,历史总在重复进行,尽管各种股票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但是它们的一般价格形态是完全一致的。

在目前的实战派中,以利弗莫尔为宗师的趋势与心理战派代表的正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实力派。

要学好炒股技术还有什么比打好基石更重要;利弗莫尔本人就是一个个人投资者,所以其技术本身也非常适用于个人。

《股票大作手操盘术》从内容上来说并不是非常多,可以说微言大义,所谓大道至简,它的确代表了利弗莫尔技术交易的精华,在那个信息交换落后,没有计算机的年代,就已经有这套操作体系和思想非常不易。

 如何学习《股票大作手操盘术》,对于很多交易经验不多或未真正入门的散户而言,应该还是有一些困难。有几个原因:

第一,时代不同,对书中具体的操盘图表和关键点的学习就不能死搬硬套。当时没有机算机也没有更多的技术指标发明出来,不像现在有CDMA、有均线系统、有布林带等等分析指标;而关键点是作者在当时环境下自己记录价格是发现的价格规律的统计,很显然那时的规律现在也经不存在。所以,我们在学习上必须要清楚和知取舍,必须要看明白。

第二,那么书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是其交易体系和思想。其操盘思想的精华一直到现在仍然非常重要;因为在证券市场中,“历史总在重复,太阳下并没有什么新鲜事”,这里的关键点就在于“证券市场与人性密切相关”,千百年来“人性的贪婪和恐惧始终没变化”,所以证券交易市场的核心思想也没有大的变化。

第三,中译本最好的是丁圣元老师翻译的版本,用语非常专一,非常忠实于原稿及原有环境,对于专业的从业人员没有障碍,是非常好的读本;但对于业余散户而言,可能还需要结合现在的市场做一定分析才能更容易明白。

结合自己的理解,写了这篇分析,因个人技术水平问题,不妥之处,敬请见谅!

分析从六个方面来展示其思想精华:

一、散户操盘问题

二、从投机客开始

三、静听市场呼吸

四、股票选择精髓

五、个股买卖要点

六、三个问题探讨

希望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分析,让普通散户能更好的学习好《股票大作手操盘术》。

请记住:在股市要想成功,你必须掌握一定的技术判断准则。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