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重金属治理概念股有哪些?重金属治理概念股一览

炒股技巧 来源:炒股技巧 21-03-17 13:25

        重金属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并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让重金属治理成为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那重金属治理概念股有哪些呢

重金属治理概念股有哪些?重金属治理概念股一览

重金属治理概念股一览

        1、**美(002340),公司是废弃资源循环利用龙头:公司在深圳建有电子废弃物处理与塑木型材循环再造工厂,在湖北建有占地600亩循环利用产业园,年处理各种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和钴镍废弃资源达到5万吨以上,循环再造超细钴镍粉末、塑木型材等各种高技术产品达到7000吨以上,为中国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与废弃钴镍资源循环利用与低碳资源化的产业基地,创立了“从废弃物收集-循环产品再造-替代进口产品-行业名牌产品”高端循环模式。公司已先后在深圳、武汉城市圈等12个城市建立了废弃电池的回收体系,覆盖10万平方公里,初步建立了低成本获取生产原料的社会通道。未来公司还将逐步覆盖华北、华东和西南,在全国形成五大回收区。公司是“城市矿山”开拓者。公司是国内开采“城市矿山”循环经济第一股,致力于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等“城市矿山”资源的循环利用与循环再造产品的研究与产业化。以自有专利技术为依托,通过对废旧钴镍、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等废弃资源循环再造.

        2、东江环保(002672),公司于清华大学共同成立重金属资源化与控制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挺近重金属治理领域。公司专注于“废物处理及处置”、“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服务”三大核心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废物处理行业的领先企业,拥有最为齐全的废物处理经营资质和业内少有的“一站式”环保解决方案能力。公司立足于工业废物处理业务,积极拓展市政废物处理业务,配套发展环境工程及服务和贸易及其他等增值性业务。工业废物处理业务方面,公司在广东地区已获得3家省级危废中心的特许经营权,业务网络覆盖占广东工业废物产生量90%以上的珠三角、粤北和粤西地区的17个主要城市,在广东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的市政废物处理业务主要集中在我国人口数量众多和生活污染源相对集中的广东、山东和湖南等地区,公司在所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区域内处于主导地位,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

        3、泰达股份(000652),公司是一家主营生态环保、高科技工业投资等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具有较多国家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的环保产业、景观绿化产业以及洁净材料产业等。

        4、理工环科(002322),在重金属治理稳定化技术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家“十二五”期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多个项目中具体实施与运用,所承接建设施工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数量及合同总金额在省内同行业环保企业中名列前茅。

        5、东湖高新(600133),公司控股100%义马环保电力公司采用先进的旋风炉高温解毒封固法,处理化工企业的有毒废料-铭渣,可供水泥厂综合利用。1号机组于09年6月底通过电网公司72+24小时试运计时,09年12月25日电网公司正式确认转商业化运行,2机组于2010年3月底完成72小时试运行工作。2011年上半年,该项目累计治理铬渣耗时908小时,治理铬渣4906吨,铬渣治理效果经国家**部门检测完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治理铬渣的同时向河南省电网输送上网电量8479万Kwh。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72万元,净利润-7030万元,回款7604万元。

        6、华电能源(600726),公司控股的**江新世纪能源公司采用世界最先进的循环流化床技术处理垃圾发电,这种垃圾发电不必分拣垃圾,直接粉碎燃烧,所排废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7、永清环保(300187),公司是一家为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提供烟气排放综合解决方案的环保工程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减排和节能两大领域。同时,公司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大力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等环境咨询业务;重点开拓重金属土壤修复等新兴领域,坚持打造综合型环保公司的发展战略。

        8、华金资本(000532),公司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实力和依托清华大学在环境工程方面雄厚的技术力量,专门从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融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咨询以及相关环保项目的开发,同时也致力于污泥处理、垃圾处理、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管理。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