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分配机制是财政机体内各种分配要素之间的连接和作用关系,是财政分配功能的实现方式,是财政运行机制的基本组成部分。
财政作为分配范畴包括收入的筹集和支出的安排两个方面,因而财政机体的分配要累包括收入要素和支出要素两大类。收入要素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几个大的类别.比如,从收入形式考察,收入要素包括*收、公债、国有资产收植,规费等,就每一种收入形式而言,又由更为具体的要素构成。比如,*收作为一种收入要素,就是一个要素体系,具体说,其包括几个大的*类,每一*类又包括若干*种,每一*种又包括纳*人,征*对象、*率等*制要素。
各种不同层次的收入要素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收入要素体系。支出要素也可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几个大的类别,比如按照支出是否和商品劳务的购买相联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前者包括行政管理费、国防费、事业经费等具体支出形式,后者包括补贴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收支出等具体支出形式,就每一支出形式而言,又由更为具体的支出要素所构成。各种不同的支出要素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支出要素体系。
在不同的国家,财政分配要素的构成是有差别的,因为不同国家的国情包括决定财政分配状况的经济情况存在巨大差异,所以有些分配要素在某些国家居于主要地位,在另一些国家可能居于次要地位,甚至某些分配要素在某些国家不存在;在同一国家的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财政要素的具体构成也是有差别的,表现为无论收入要素还是支出要素,都处于发展变化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要素会消亡,新的要素会产生;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在发生变化,主要的要素会变为次要的要素,而次要的要素会变为主要的要素;就收入要素和支出要素的整体对比关系而言,到底何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到底应该量人为出还是量出为人,也只能根据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相机抉择,不可一概而论。
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财政要素构成在国家之间的差异及其发展变化并不能否定财政机体要素构成的共性内容,相反,财政要素构成的共性内容正是通过财政要素构成的个性差异及其发展变化过程体现出来的。这种财政分配要素构成的共性内容就是任何国家、任何时期的财政分配要素都必然包括收入要素和支出要素两个大的方面,只筹集收入不安排支出与只安排支出而不筹集收入的财政是不存在的。
上文就是对财政分配机制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