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运行机制的优劣对诱发与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简单来说财政运行机制的一般特征分为整体性、动态稳定性、可控性三方面。
(一)整体性
财政运行机制的整体性,是指财政运行机制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构成这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有在整体中才能体现它具有部分的意义,一旦离开了整体,这个部分就失去了整体的部分的意义,如*收收入是财政收入机制中的一个部分,这个部分只有与财政收入的其他部分相互协调,才能正确地确定其收入的数量与结构,有效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整体性是财政运行机制的本质特征,它表现在财政运行机制的目标、运行规律、功能具有整体性,这是财政运行机制最重要的特征。
(二)动态稳定性
财政运行机制的动态稳定性,就是财政运行机制具有自组织、自调节和白适应的抗干扰能力的特征。财政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内外环境的交互作用之下,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种种因素的干扰,如财政收入机制和支出机制,其收支规模与结构要受到政府职能变化以及经济发展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财政运行机制要具有确定的目标、功能和运行规律,就必须具有抗干扰的稳定性。也就是说,财政机制一经构造完成,在运行过程中,各要素之间的联结和作用关系便相对稳定,财政运行机制的功能能按相对固定的方式发挥,能够自我调节和自我适应,从而能够使财政运行机制自动地趋于正常状态。
(三)可控性
可控性是指财政运行机制从形成到运作都可在人们认识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加以把握和操纵。从系统论角度看,财政运行机制属于人造社会系统,其构建或选择是人们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人们可根据客观经济条件的要求,选择或构建适当的财政运行机制;在财政机制运行过程中,人们还可根据财政机制内外部因素变化的要求,及时发现和矫正财政运行机制的目标偏差,调整财政手段和操作方式,把局部要素的变异和外部干扰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减轻财政机制运行过程中的振荡,促使其平稳运行;在财政运行机制的基本功能明显减*,其主要层次结构的全部或部分将趋于解体,解体程度和过程将视财政运行机制的稳定性和外部条件而定,这时,人们可根据新的条件和环境,重新构建财政运行机制。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及其财政的职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及财政不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主要是按照社会公共需要,有效地提供公共品、调节宏观经济运行和公平收入分配,因此,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重新构造中国的政府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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