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肉鸡养殖迎来“新转机”?

股票学堂 来源:股票学堂 21-03-22 17:50

肉鸡养殖迎来“新转机”?2021年得益于肉鸡价格高位拉升,一季度肉鸡养殖环节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但从成本面角度看,高价位的**及鸡苗价格是养殖业的“潜在风险”。近期**主要原料豆粕及玉米的价格下滑,再度给养殖业带来新机遇。未来**价格走势如何?养殖户该如何把握春季行情?本文将结合近期**价格对肉鸡养殖展开分析及预测。

  市场供需错配,玉米豆粕价格高位回落

  从肉鸡养殖环节来看,白羽肉鸡养殖成本主要由**、鸡苗,人工水电,疫苗,设备折旧等五大部分组成。在正常行情下,其中**费用占养殖费用的60%-70%,鸡苗占比在10%-20%,多数时间下人工水电,疫苗及设备折旧的波动空间极小。自2019年起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鸡苗及**价格轮番飙升,成为除未来肉鸡出栏价格之外,养殖业最为关注的两大部分。根据最新的原料配比看出,**主要由豆粕,玉米,DDGS及小料组成,不同型号的**配比存在差异,玉米及豆粕占比分别在60%以上、20%以上,成为了影响**价格关键因素。

  肉鸡养殖迎来“新转机”?

  图1

  2020年下半年在供需两旺的背景下,豆粕市场走出了明显的牛市行情,2021年豆粕价格高位起点,但由于市场供需错配,一季度行情豆粕价格经历过山车行情。根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截至3月18日,豆粕现货价格为3331元/吨,较1月高点4102元/吨,下滑771元/吨,降幅为18.80%,较年初3486元/吨,下降4.72%。

  春节之后,**和深加工板块对玉米价格接受度阶段性回调,尤其是**端对玉米高价接受度降低,下游将成本压力反推产区,而产区在基层潮粮上市及部分贸易面临资金、保管等问题的情况下,产区玉米价格走低。截至3月18日,全国玉米周度均价收于2834.81元/吨,较上周均价跌65.79元/吨,跌幅2.27%。

  由于成本的传导有一定时间周期,综上主原料价格双双下滑,国内肉鸡成品**价格由2月下旬3964.5元/吨高位下滑至3809.93元/吨,跌幅3.90%,折合单只肉鸡养殖**费用降低0.60元左右。

  肉鸡养殖迎来“新转机”?

  图2

  中长期**价格仍处高位,养殖成本跌幅不足

  肉鸡养殖迎来“新转机”?

  图3

  从**价格走势情况下, 综合下游情况,当前**厂玉米库存较高,而节后**需求淡季,支撑采购心态宽松。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来看,春节后2-3月份是传统淡季,4月份**需求逐渐好转,下半年**进入季节性消费旺季,预计3-4月份玉米价格以前跌后涨运行,下调幅度在60-100元/吨。目前豆粕终端需求不明朗,豆粕市场仍处于震荡消化期。综上所述,低价**传导仍存一定时间周期,短期价格或有阶段性下滑空间,但长线来看**大幅下滑仍有难度。预计未来1月出栏肉鸡养殖成本或处于4.20-4.40元/斤相对高位,环比涨幅13.11%。

  养殖成本高位,未来补栏仍需谨慎操作

  肉鸡养殖迎来“新转机”?

  图4

  除去**部分来看,从供求面角度分析,短期受毛鸡断档影响,国内肉鸡价格或继续维持相对高位,预计国内鸡苗价格或继续处在5元左右高位。而4月随着断档期陆续结束,预计国内鸡苗价格或高位回落,但考虑到在产种鸡存栏量下滑,短期鸡苗出苗量增幅不足,预计后市鸡苗价格或下滑空间有限。

  近期**价格下滑,对于养殖而言,确为一定利好消息,但其成本波动占比较小,难以扭转未来出栏肉鸡的养殖风险。建议近期养殖户在补栏的同时,密切关注上游鸡苗市场价格走势,合理控制好肉鸡养殖成本,才能稳步提升肉鸡养殖利润。

想学习更多财经知识,请关注点掌财经直播、微信公众号或点掌财经APP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