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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导航概念股票有哪些?北斗导航概念股龙头一览

炒股技巧 来源:炒股技巧 21-03-26 09:43

        北斗导航是我国自行研发的全球卫 星导航系统,也是目前我国第三个完全成熟的卫 星导航系统,由于实力强大更加成为了联合国卫 星导航委会指定的供 应商之一。如今基于北斗的导航服务已被电子商务、移动智能终端制造、位置服务等厂商采用,广泛进入中国大众消费、共享经济和民生领域。那北斗导航概念股票有哪些呢

北斗导航概念股票有哪些?北斗导航概念股龙头一览

北斗导航概念股龙头一览

        航天科技(股票代码00090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业为航天飞行器和汽车 电子产品制造,其它产业为家用电子、军用电子、航天固体运载火箭、航天微特电机伺服系统、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精密机械制造等。

        北斗星通(股票代码00215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卫 星导航定位产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应用和基于位置的运营服务业务,形成了"产品系统应用运营服务"的经营模式。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基础产品业务、汽车 电子与工程服务、国防装备业务、基于位置的行业应用与运营服务业务。

        启明信息(股票代码00223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业管理软件与汽车 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及服务。公司已形成覆盖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十大核心管理软件产品

        合众思壮(股票代码00238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北斗导航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多年来始终坚持以北斗高精度应用为主营业务方向,面向行业市场提供北斗高精度产品服务和时空信息“云+端”全方位行业解决方案。

        四维图新(股票代码00240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导航电子地图的研发、生产、销*和服务的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导航产品、消费电子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是国内首家获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在国内率先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商业化开发,在中国市场投放了第一款符合国际汽车工业质量标准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

        盛路通信(股票代码0024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三个领域移动通信领域、汽车 电子领域、国防军工领域;移动通信领域,公司与中国 移动集团研究院展开了深度合作,孵化出了包括无源室分尽量利旧升级支持5G,有源室分规划高低性能搭配组合

        海格通信(股票代码002465)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军用通信设备、导航设备。公司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自2003年起连续15年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索菱股份(股票代码00276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车载电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和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应用计算机、卫 星定 位、多媒体、影像、通讯、智能控制、大数据云计算、嵌入式软件等先进技术,为用户提供安全、舒适的行车环境和智能化管理服务,实现人、车、社会的和谐统一。

        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子元器件保*仓储为核心,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 应链中的原料供 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的物流服务商,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保*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等

        中科电气(股票代码300035)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电负极+磁电装备”双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电磁冶金专用设备、工业磁力设备、专用设备。公司所处的电磁冶金行业处于成熟发展阶段,凭借产品线的完整程度、产品技术领先程度、产品质量稳定性方面在行业内的明显优势,电磁冶金专用设备的市场占有率超60%,稳居国内行业龙头地位。

        北方导航(股票代码600435)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业务以“导航控制和弹药信息化技术”为主,涵盖制导控制、导航控制、探测控制、环境控制、稳定控制、电 台及卫 星通信、电连接器等产品和技术;民用产品业务主要涉及专用车等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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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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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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