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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司回复了日本拟决定核废水排海的影响

互动易掘金 来源:互动易掘金 21-04-12 22:17

近日,日本政府基本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排入大海。日本政府最早将在4月13日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宣布上述决定。这些公司回复了这个事件的影响:(来源:上证E互动,深交所互动易)

600526 菲达环保

问:董秘你好!公司的产品是否应有用到核废处理相关行业?公司有污水处理的业务,对于核电废水的处理,公司是否有能力参与处置?请尽快回复!

答:您好!公司未涉足核电废水处理业务。

603668 天马科技

问:您好:因为担心日本核辐射水污染,我喜欢吃淡水鱼,请问公司在淡水养殖有什么布局?

答:在**业务方面,公司特种水产配合**产品应用于鳗鲡、龟、鳖、鲟鱼、鲑鳟、罗非鱼、黄骨鱼、加州鲈鱼、桂花鱼等特种淡水水产动物从种苗期至养成期的人工养殖全阶段,公司是国内特种水产配合**品种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养殖业务方面,公司推进以鳗鱼养殖为核心的现代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落地,引领鳗鱼养殖行业向环境友好的工厂化生态养殖模式转型,推动鳗鱼养殖行业高效化、规范化发展。感谢您对天马科技的关注!

000885 城发环境

问:你好董秘,公司水处理方面有针对核污水等相关业务的布局吗?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尚未在该领域布局,谢谢!

003035 南网能源

问:请问贵公司污水处理表现如何?

答:您好,公司目前暂未开展污水处理业务,谢谢关注。

002474 榕基软件

问:您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发现贵公司有承担国内核安全管理局核安全与辐射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近期,有报道称日本政府计划于4月13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决定福岛核污水排入大海,这种带有放射性物质的125万吨核污水一旦大量排入海洋,一定会对海洋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请问贵公司是否有关注和相应的国内环境监测措施?谢谢!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17年12月,公司承建的福建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系统项目完成终验并正式交付运行。该系统在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对福建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为厦门会晤核与辐射应急会商指挥中心提供了有力的基础监测数据支撑。同时,福建省还通过此系统提供的移动放射源实时监管功能,对全省涉源单位及放射源进行严密把控,杜绝了放射源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展现了系统自身的应用价值与建设效果。

 鉴于核安全监管与应急的迫切需求及严峻形势,国家和地方,纷纷制定措施,加快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的研究及实体项目建设,公司将继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检测系统项目的研发,为国家核安全监测提供有力的基础监测数据支撑。

300172 中电环保

问:请问董秘,处理核废水的上市公司还有谁?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中电环保目前在国内核**处理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项目覆盖核电的除盐水、凝结水、二回路**取样和化学加药、放射性废水等。特别是在第三代核电技术项目中,公司承接了山东海阳和浙江三门项目、中广核首台第三代反应堆华龙一号,防城核电3、4号机的凝结水及除盐水,实现了核电第三代反应堆的全满贯。2020年12月,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项目合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项目合同;此四台机组均为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是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区域开放包容合作的重要合作项目;本项目的合同签署,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重视新技术及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坚持持续性地技术开发和研发投入,满足快速发展的市场拓展需求;在核电板块,公司承接的桃花江内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深化处理系统工程样机合作开发研制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开发、试验等研发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放射性废液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对内陆核电厂的排放标准要求。 目前,公司在手专利三百余项,可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强力支撑。未来,公司将发挥在核**处理板块的技术、业绩、实施、质保、品牌等优势,不断巩固、提高市场占有率。谢谢您的关注!

002696 百洋股份

问:您好!如果日本排泄核污染废水到海里,海产品存在对人体的潜在威胁,贵司的罗非鱼是否会也受影响?谢谢!

答:您好,公司的罗非鱼为淡水养殖产品,谢谢!

300961 深水海纳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是否具有处理核工业废水的相关技术或者能力?是否有核工业废水方面的人才储备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尚未涉足核工业废水处理领域,没有核工业废水处理方面的人才储备。谢谢!

300334 津膜科技

问:请问贵公司对核污染水处理有没有技术方面的储备?以及是否有往这方面发展的计划?

答:您好,公司目前没有涉及核污染方面治理的工作。谢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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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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